引发儿女纠纷 哈尔滨八成遗嘱未公证 案例同比前年增两倍

06.11.2014  10:32

  5日,记者从哈尔滨公证处了解到,在近三年来遗嘱与继承公证案例中,近八成家庭均因没有先行办理公证引发纠纷,最终无奈负气前来办理公证。据哈尔滨公证处相关数据统计显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遗嘱公证问题。2012年关于遗嘱的公证案件为149件,而截止到2014年10月,接到申请遗嘱公证案例超 427件。整体数据呈逐年上升趋势,同比前年增两倍。

  记者从公证处了解到,前来做遗嘱公证发生纠纷的儿女们,大多数因为一方持有遗嘱,而持反对态度的儿女们主要是因为他们被剥夺了继承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的权利,致使这些儿女因为财产分配不均而起争议。有些遗嘱未经过公证,这使得老人的笔迹与其他证据遭质疑,公证时需要公证员多方核实,最终确定遗嘱真实性并作出真实、有效的公证。相反,如果之前老人在世时曾经办理过遗嘱公证,公证处工作人员就会将老人生前录制的录像和亲笔签字拿出,由老人自己说出遗嘱分配的缘由。由此,质疑遗嘱分配的儿女们也就不会继续再起纠纷了。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意识到遗嘱公证的重要性,在和平与公开的方式下,全家人陪同老人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可大大减少遗嘱未公证产生纠纷。

  市民提问一:

  遗嘱公证怎么办?

  记者从哈尔滨公证处综合部何鑫处了解到,市民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带齐材料,并能确定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处分的财产应为个人合法所有财产,且财产分配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此为基本材料,具体以公证员要求为准):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户口薄等)、婚姻状况证明、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所有权凭证(《房地产权证》、股票、存款证明等)、受益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立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证明以及公证员需要的其他材料。

  市民小提问二:

  可以跨区办理吗?

  根据市民提问,记者采访到哈尔滨公证处主任助理寇玉芳,她表示办理公证不受公证管辖限制,同时遵守本人亲自办理原则,本人在哪个公证处办理公证均可。

  咨询电话:0451-8464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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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房动迁变巨额遗产父亲留遗嘱让女儿继承

  两个弟弟为争房产换锁不让亲姐进家门

  未经公证频频发生的争议,导致亲人、夫妻反目。如何能避免这些案例再次发生,在正确的方式方法下办理公证?从6日起,本报将一一调查在哈尔滨公证处发生的典型案例,采访律师、公证处,听专家对案例进行剖析,帮因公证伤不起的市民出良方。

  记者了解到,在众多前来办理遗嘱公证案例中,家庭纠纷竟占其中绝大多数。今天,“冰城人公证的那些事”就先来看看典型的遗嘱公证案。

  案例:弟弟为争房产红了眼先后搬进动迁房

  今年10月,王红(化名)带着父亲遗嘱来到哈尔滨公证处。因为母亲早逝,王红一直带着两个弟弟生活。2004年,王红父亲突发脑出血,此时,父亲名下的房产正在动迁,原本几间小平房,转眼间成了巨额财产。一直未负起照顾父亲责任的俩弟弟得知后,千方百计让老父签下遗嘱争夺家产。

  父亲偷偷去哈尔滨公证处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回来后把遗嘱公证书交给了王红。两年后,房子动迁进户,两个弟弟竟然先后搬进了她动迁后的房子,每晚打开电视,大吵大嚷,让她一家三口整日不得安宁。

  最终,她的爱人与她离了婚,还带走了10岁的女儿。当王红失魂落魄回到家,发现弟弟已经将门锁换了。这时,王红想起了当年父亲曾办理的遗嘱公证,为此,她来到了哈尔滨公证处。

  公证处:出示遗嘱公证原件阐明继承人法定权利

  经过审查,公证员发现原房产属立遗嘱人夫妻共有,而立遗嘱人的妻子早年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因此,该动迁后的房产除需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外,还需办理房屋拆迁相关财产权益的法定继承公证。立遗嘱人共有三名子女,王红想要继承房产,但他的两个弟弟均不同意、不配合。而且在电话里破口大骂,认定王红所提供的遗嘱属于伪造。

  在此情况下,公证员本为化解矛盾,向两兄弟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征求他们对遗嘱公证书及办理继承公证的意见。并到其家中探访,公证员向他们出示了遗嘱公证的原件,让他们看清父亲的亲笔签名,同时,向两人阐明了王红的法定权利。经过公证员的尽力调解,王红的两个弟弟在了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之后,最终决定放弃房产争夺,并搬出动迁后的房子。

  律师分析:

  有效遗嘱公证

  都会得到法院最终采纳

  记者从黑龙江大学律师事务所王思远律师处了解到,对于有效的公证遗嘱,除非有足以推翻的相反证据外,都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最终采纳。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八条的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王红母亲早年逝世,房屋一直由其父亲占有、使用。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开始,也就是说,如果王红母亲去世的时间超过上述法定时效,王红的两个弟弟主张分割共有财产中母亲的遗产部分,将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即使是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也可以依法多分遗产。(作者: 陶磊 刘旭 何兴丽 张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