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三促进”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15.06.2015  18:34

        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思想,采取“三促进”措施,不断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发展,持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以一系列活动作载体,促进学用结合。以先后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十八大报告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大学习、大讨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在学习成果的转化与运用上下功夫,及时研究总结学习成果,切实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实践中。

        以一系列措施作支撑,促进责任落实。党组中心组坚持每月学习制度,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党组书记每年为干警作专题辅导不少于6次;每年每名党组成员至少撰写1篇有理论深度的体会文章或有质量的调研文章;倡导全体干警每年读两本好书活动,并由政工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督导,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培养法官的学习兴趣,陶冶情操。

        以一系列制度作保障,促进成效固化。每年制定《红岗区人民法院年度学习计划》,并先后制订、修改、完善了《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发言制度》等制度,依靠制度抓学习,使之成为自觉的组织化行为,从而推动党内学习走向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达到以压力催生学习动力,以动力促进思想力、行动力、创造力的目的,确保了制度的科学性、连续性、长期性、稳定性,保证了制度的有效执行,有力地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