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五个规范”让程序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11.11.2016  21:34

  大庆市红岗法院通过严明的庭审秩序、良好的法官形象,树立法律权威、彰显司法公正,让程序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规范审前事宜,做好庭前准备。围绕案件的受理审查、流程运转等问题,明确了审查期限,确定了流程运转顺序,使案件的审查更为严格、责任更加明确;要求办案法官充分做好庭审准备,从法庭的布置、庭审资料的携带、人员的着装等,只要是庭审需要的,做到一项不漏,确保庭审时的严肃性。

  规范审理程序,确保庭审规范。严格按照庭审程序的要求,不随意删减,不人为增加,认真落实好每一个环节,使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地进行;专门制定了“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征求意见簿,在开庭时发给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对所提意见,认真组织法官研究、整改,提高程序的规范性。

  规范庭审活动,强化庭审纪律。庭审中,严格遵守庭审纪律,一律关闭手机,保持坐姿端正;同时,规范法庭法言法语的使用。做好庭审公开工作,阳光司法。通过严明的庭审秩序、良好的法官形象,树立法律权威、彰显司法公正,震慑犯罪、教育群众。

  规范文书写作,加强文书说理。对需要书写的裁判文书,严格按照要求书写,裁判文书完成后,逐级交庭长、主管院长审查后,按照程序签发;责成专人将案件按照类别分类整理、统计,确保今后在审理同一类型案件时,实现裁判平衡。裁判文书生效后按照裁上传的要求及时修改内容,批量上传。

  规范卷宗装订,妥处后续工作。卷宗装订时,由书记员协助办案法官,按照卷宗的装订要求,逐页逐项进行检查,没有问题的,给予装订,装订完毕后,交庭长审查,合格的予以归档,不合格的退回,重新整理装订。并做好电子卷宗上网工作,保证扫描件清晰、准确,上传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