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法院: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工作 努力提高司法民主效果

23.04.2015  11:38

        大庆市红岗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以“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契机,优化陪审员队伍结构,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人民陪审员管理科学化、陪审规范化和保障制度化,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效果、提高司法工作透明度。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亲自领导人民陪审员工作,下设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在办公条件紧张的情况下为人民陪审员配备了专用办公室,并挑选8名人民陪审员常驻法院办公。

        延伸陪审职能。探索建立人民陪审员参与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将人民陪审员的职能延伸到涉诉信访接待方面,通过人民陪审员的特殊角色,发挥人民陪审员与群众“相通”、“相近”的纽带作用。在继续完善人民陪审员参与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庭前、庭中、庭后、执行等方面工作的探索,着力推进司法公开,鼓励其参与到办案各个阶段中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作用。

        强化业务培训。以集中授课、召开座谈会、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和任期业务培训,帮助陪审员特别是新任陪审员尽快熟悉法院工作、掌握基本陪审技能。配发相关法律法规、业务书籍以及各庭室内刊动态,让人民陪审员及时了解法院工作的重点、热点,了解新的法律、法规,了解各种疑难案件的解决方法,促进人民陪审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的提升。定期组织资深法官解答陪审员的参审疑问和法律困惑,促使陪审员在实践中提高陪审能力。

        量化考核目标。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确认,以参审案件数、参审案件质量、学习培训成绩为参数内容,细化量化考核分值,对人民陪审员实行专项打分;对不适应陪审工作或出现问题的陪审员,取消其资格;同时,还强化考核的激励性,依据打分结果,结合庭室推荐和民主考核,选取出工作积极、成绩突出个人,评定为优秀人民陪审员,颁发证书,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