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启动气象灾害Ⅲ级响应应对强降雨

03.08.2017  16:12
    省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于8月2日19时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有关市(地)和相关单位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要求省局应急办、减灾处、预报处、观测处,省气象台、气候中心、科研所等单位立即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绥化、伊春、鹤岗、大庆市气象局保持响应的应急响应状态。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将响应情况报告。

    据悉,黑龙江省气象台于8月2日17时发布了暴雨预报:预计2-4日全省自西向东有强降雨过程。其中2日夜间伊春、绥化阴有大雨转阵雨,局部有暴雨,3日下午至4日白天伊春、绥化、大庆东部、鹤岗、哈尔滨、佳木斯西部、牡丹江西部阴有大雨,其中伊春大部、绥化、大庆东部、哈尔滨局部有暴雨。(袁长焕)



(编辑:张恒翀   编审:袁长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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