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下发通知重申廉洁过节“十条禁令”

24.12.2014  12:37

  黑龙江晨报讯 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严防“四风”反弹,22日,省纪委下发通知,重申廉洁过节“十条禁令”,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过“两节”。

  重申“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

  元旦、春节是用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也是防范“四风”的重要节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要重申“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含台历、挂历、台历记事本)等物品。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办法(试行)》,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通过多种形式发出强烈信号,严明纪律规定,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严于律已,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重点检查私人会所、“农家乐

  各地各部门要抓住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督查、巡视巡查、随机抽查、开展暗访等形式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核查纠正,让违规违纪行为无处藏身。要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重点检查高档酒店、洗浴娱乐场所、私人会所、“农家乐”、大型超市、商场、景区、培训中心、内部接待场所等,着力防范“四风”隐身衣问题。要加强舆论监督,利用新闻媒体、廉政短信、廉政约谈等方式,提前部署节日期间的纠正“四风”工作,营造务实节俭过“两节”的浓厚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同财政、审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要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及时受理广大群众的投诉举报,对顶风违纪的要以“零容忍”态度速查严处,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要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省纪委、监察厅举报信箱: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邮编150001;举报电话:0451—12388,手机:13204512388;举报网站:黑龙江党风政风监督网(www.hljjfw.gov.cn)。(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