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纪委:严禁党员干部违规办升学宴敛财

17.06.2014  10:50

为推进中央“八项规定”深入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促进监督检查常态化,今年以来,市纪委实行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月例会制度。昨天,市纪委召开第四次月例会,就哈市当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出新部署。

例会部署了当前重点监督检查的5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超标准办公用房和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和报表。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要签字背书,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玩猫腻,走过场、不彻底的现象,市纪委将组织抽查。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监督检查。对全市已排查出的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经营场所,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并会同市工商部门继续深入排查,加大依法查处力度,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三是加强对发售商业预付卡的监督检查。会同商务部门,依法检查发售商业预付卡行为,重点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公款购买预付卡问题。四是加强对“升学宴”的监督检查。针对高考落幕中考临近时间节点,加强对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问题监督检查。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举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请活动;严禁以各种形式向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发请柬、通知;严禁委托或授意他人代为组织操办或向职权范围内的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发送请柬、口头通知和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违规举办的各类升学宴请活动。对个别党员干部置党纪政纪于不顾,违规举办“升学宴”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一起。五是持续加大对公车私用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要继续加大对公车私用的查处,深化责任追究,发现问题,不但要追究本人和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更要加大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追究。

例会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无论哪个层级的领导干部,无论什么样的客观原因,都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和党委的主体责任,对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同时,纪检机关如果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查处、不报告,造成不良影响的,也要追究监督不力的责任。

(来源: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