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回应干部收礼问题:礼尚往来不能只来不往

27.11.2015  16:13

中纪委网站在昨天的“‘两部党内法规’权威答疑”中,就部分网友的疑问进行了回复。

其中包括该如何判定“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和“怎样的同学会被视为违规组织”等热点问题。

>>如何认定超正常礼尚往来?

礼品明显超当地经济水平

中纪委法规室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

所谓“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一是指在礼节上讲究有来有往,不能只来不往。二是指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的礼品、礼金价值。具体给予处分时应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考虑酌情处理。

>>何种老乡会属于违规组织?

自发成立未经过注册登记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中纪委法规室表示,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要注意区分该违纪行为与组织参加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正常聚会活动,只有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才是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