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对“五一”、端午期间 强化执纪监督和通报曝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3.06.2014  22:35

省纪委近日下发通知指出,今年“五一”、端午将至,这两个重要节点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要坚决巩固全省纠正“四风”成果,防止不正之风反弹。通知要求:


要加强思想教育。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定,使每名党员干部都能够准确掌握政策要求和纪律规定。要充分利用党员会议、警示教育、约谈提醒、以案说法、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遵纪守廉氛围,在思想上给广大党员干部打上预防针,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底线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实现从外在压力到内生动力的转变,增强执纪守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要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切实发挥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等多种监督方式的作用,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借助群众的监督热情和媒体的平台支撑,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健全内部发现问题机制,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及“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堵塞管理漏洞,不让“四风”问题有可乘之机。要采取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易发“节日病”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岗位进行集中排查,采取发票倒查、电子取证等方式对隐形的“四风”问题、变相的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保证监督检查不留盲区和死角。


要加强问责曝光。要严格执纪问责,对“五一”、端午期间,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打折扣、搞变通,“移花接木”搞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到私人会所活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现金福利等问题,无论涉及到哪个层级的领导干部、无论存在什么样的客观原因,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依然严重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提高执纪问责的实效性、震慑力。“五一”、端午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将查处和通报情况及时报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省纪委将对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抽查,对零报告的地方和部门要重点检查。(摘自新浪网-龙江新闻)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