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5.04.2018  17:34
  4月24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为主题召开集体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步延胜、徐军、张坤明、李延旭、乔洪翔、刘恒源、侯海峰出席会议,省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正、副处长和员额检察官列席会议。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胡东从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宪法的基本内容、宪法的完善与发展、宪法的实施与保障等四个方面对宪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   高继明检察长对胡东教授的精彩授课表示诚挚的感谢和高度的赞扬,就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宪法提出工作要求。他指出,这次修改宪法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及时科学地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对于更好发挥宪法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宪法保障,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人民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神圣使命。全省检察机关一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重大决策。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深刻领会这次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必要性,坚定“四个自信”,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不渝地做宪法的信仰者、实践者、维护者。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全省检察机关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办事,保证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检察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宪法定位,恪守宪法原则,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大局、围绕高检院、省委重要决策部署依宪履职尽责、开展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要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宪法和法律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尊法、用法、守法意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高继明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抓住改革给检察事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牢牢把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宪法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加强调查研究,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着力在发挥监督职能上下功夫、在丰富监督内涵上下功夫、在夯实监督根基上下功夫、在提高监督效果上下功夫、在提升监督品质上下功夫,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全省检察事业实现跨越发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