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档案局组织开展档案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30.01.2015  11:36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安全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市档案局于2015年1月19日—1月23日对部分区、县(市)档案局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进行了档案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认真搞好这次检查,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一是制定了档案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由局领导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的2个检查组;三是确定了15家被检查单位;四是确定了三项重点检查内容,即档案馆(室)安全防范制度和档案设施设备、档案安全保管、档案信息化安全;五是明确了检查工作要求,实行“四不”,执行“三严”。即对被检查单位不预先发通知(检查当天告知)、不打招呼、不约见领导、不听(看)书面汇报,检查要严格标准、严格执法、严守纪律。省档案局对此项检查高度重视,专门派法制处副处长指导检查工作。

通过对区、县(市)档案局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15家单位的安全执法检查,共发现风险点79处,下达“档案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意见反馈”14份。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各单位档案安全意识有了总体的提升,建立健全了档案安全防范制度,但制度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逐步配备了档案安全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但对设备的管理和应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有了明显提高,但在档案整理、保管、统计等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规范;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整体发展水平还相对滞后,不能满足档案工作实际需要。

针对此次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中79个风险点,检查组逐条建立整改台帐,列出问题清单,下一步将进一步跟踪问效,督促整改落实。

(来源: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