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各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迅速启动作风整顿活动

21.06.2017  11:3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院机关作风整顿会议精神,近日,省检察院各党支部和驻省检察院纪检组迅速行动,按照《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处室工作实际,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启动作风整顿工作。
  反贪局综合指导处提出五点要求,突出解决五类问题。一是树立精细化的工作态度。重点解决工作标准低、要求松,不追求卓越,缺少精品意识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要倡导“工匠精神”,做到掌握情况要细、工作落实要细,争做追求卓越的好把式。二是讲究工作质效。重点解决工作拖拉、效率不高,推着干、拖着干等问题。在面临监察体制改革的特殊时期和关键时刻,更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立说立行、务求实效,确保全省职务犯罪查办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队伍不散。三是持续深入推进学习。重点解决工作表面化、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主动适应新时期反贪工作新要求,认真钻研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学习的广泛性、系统性,增强对下服务意识,提高综合、指导、协调等工作能力。四是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重点解决作息时间“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严禁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五是学习先进,勇于担当。重点解决在面对问题和困难时,回避推脱、听之任之等问题。在问题面前要勇于担责,从自身原因进行整改;在重任面前,要向先进典型学习,恪尽职守,勇于担当。
  侦查监督处提出“三学习”“三结合”“三推进”的工作要求。一是坚持学以致用,以学促改。深入学习政治理论,认清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人员工作作风改变的新要求;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业务知识的广度,拓展业务能力的深度,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打下坚实基础;深入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提升侦查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坚持统筹工作,注重结合。把推进作风建设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学习张庆伟书记视察省院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落实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年活动相结合,多方位多角度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三是坚持注重实效,务求落实。推进相关制度健全落实,使制度成为约束干警言行有效手段,成为推进作风改变的有力载体;推进新时期工作任务落实,结合侦查监督法治化现代化的工作主题及新时期改革任务,实现审查逮捕诉讼化与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的两个重大转型,以良好的工作成效体现作风建设的成果;推进严格自律,强化工作纪律管理,坚持领导负责,坚持日常教育,始终保持自律意识,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
  计财处提出达到“五新”要求:思想观念要有新转变,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打牢干警坚定信念想干事、勇于负责敢干事、求真务实干成事、廉洁奉公不出事的思想基础;专业能力要有新突破,通过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运用政策能力、财物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研究指导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服务效能要有新提升,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始终保持主动服务的热忱,全心全意为检察大局、为基层、为主业、为干警服务。执行能力要有新提高,强化使命意识、创优意识、争先意识,贯彻落实工作任务要雷厉风行、夙兴夜寐、务求实效,真正做到把心思、精力、干劲放到检察事业上;廉政建设要有新变化,严格执行廉洁从检的纪律规定,认真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工作流程,自觉维护检务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政治部基层处提出三点工作要求,即注重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紧密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切实把各项要求融入思想和灵魂,使党性更加坚强,政治更加坚定,思想更加先进,品格更加过硬;坚持问题导向,转变工作作风。作为服务基层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五个坏作风”认真加以对照,有的放矢的反思,切实做到瞄着问题去、跟着问题走。围绕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手段、增强服务本领;融入日常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坚持把工作着力点聚焦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两个机制”评价工作、加强基层院“八化”建设、开展“两室”特色服务、选树先进典型等处室重点工作实践中,使各项工作更符合客观规律、更切合实际操作,在工作切实养成勤于学习、严谨细致、勤勉高效、务实担当、严格自律的“五个好作风”。
  政治部干部处提出要强化“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意识,善于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热情周到为下级院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纪律意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干部工作纪律,严守组织秘密;强化本领意识,大力倡导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努力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驻省检察院纪检组针对派驻工作和驻在部门实际,提出着力解决的六方面重点问题,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六方面重点问题是:角色意识不强、“三转”不够到位的问题;归属感不强、精气神弱的问题;“好人主义”盛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监督没有融入检察工作、成效不彰的问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不足的问题;自律不严的问题。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正确处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正确处理监督他人和接受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到位与越位的关系,正确处理作风整顿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关系,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推进作风整顿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