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敢于自我认错纠错,把案件打造成精品” 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采取点线结合案件评查模式动态监控案件质量

09.10.2018  12:02

  “铁检院检察官有担当,不推诿,三个月时间里,真像说的那样‘只跑一次’就解决了问题。现在,赔偿款到账了,我也可以告慰九泉之下的父亲了……”9月21日,中秋前夕,当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控申科长王昕告知王军申请的赔偿款已到账的的信息后,王军深表谢意地如是说。

  今年5月16日,齐齐哈尔铁路公安处民警王军以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检察院在1995年办理其父王祖培受贿一案时尚有未认定的扣押款为由向该院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
  “根据王军的讲述及其提供的材料,我将该案交由控申科受理审查。”该院检察长彭玉琦介绍说,5月22日经该院控告申诉部门审查,该案属于国家赔偿受案范围,且该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立案。
  经查,被告人王祖培受贿一案,是由该院原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于1995年4月22日立案侦查,同日该院决定刑事拘留。并先后扣押王祖培人民币150,000.00元,存单12张,共计扣押人民币314,000.00元。1997年8月22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被告人王祖培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赃款71,000.00元,依法没收。而其余扣押钱款去向不清。
  “新官要理旧账,历史问题必须尽快解决,不能让当事人费时费力地折腾。”彭玉琦在听到案情汇报后,立即作出决定,对这一问题要“一站式”解决。
  据王昕介绍,此案在办理中最大问题是案件时间跨度大,阵线长,已经过去20多年了,经历了几任班子,当年办案的人调离的调离,退休的退休,有的已经不在了。但为了将此案的钱款去向调查清楚,给当事人一个交待,该院主管副检察长张祖英、专职委员刘金亮带领控申科干警前往杭州、北京、秦皇岛等地对王祖培贪污一案的办案人及当年经手的会计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当时的办案经过及扣押款情况。办案干警又先后到大庆市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相关机构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查阅对账单据近万份。该院还组织办公室财务部门的同志查阅了1994年至1998年的会计账簿,终于查清了20多年前王祖培一案的扣押款去向。原来,当时在案件交接时,误将扣押款物返还给了另一起贪污案案发单位。
  经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和检察委员会研究认为:该院在办理王祖培受贿一案中共扣押人民币314,000.00元,一审判决认定王祖培受贿71,000.00元,依法没收。对检察机关扣押王祖培的其他款项判决书中未予认定,因此应认定为案外财产。除1998年1月19日,返还王军50,000.00元外,其余193,000.00元至今仍未返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扣押的财物,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予以退还。案件诉讼终结后,该院未及时退还,检察机关的行为侵犯了王祖培(已故)的财产权益,造成了王祖培的财产损失。
  2018年7月20日经与赔偿请求人王军协商,该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如下:解除对193,000.00元的扣押,本息合计赔偿王军人民币253,553.75元。9月20日,此款已经打进王军账户。
  “在两个月时限内顺利办结这起跨越二十年的国家赔偿案件,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面对问题不推诿、搪塞,要敢于自我认错、纠错,把案件打造成精品。同时,更要痛定思痛,亡羊补牢,防微杜渐。”彭玉琦告诉记者,对于赔偿案件,该院始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化解矛盾在当前,解决问题不出院,并且注重做好善后工作,通过机制建设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近年来,该院通过“个案跟踪、交叉检查、层级审核”的点线结合的案件评查模式,对案件质量进行动态监控,保证案件办理无死角。
   ——个案跟踪制。 在确定案件主办人的同时,在办案组内指定案件协办人。案件办理完结后由主办人填写案件质量自评表,再由协办人独立审查填写案件质量核查表,对照两次检查的内容对卷宗问题进行整改,直到问题整改完毕,形成案件自查报告。
   ——交叉检查制。 该院成立了专门的案件评查小组,小组内部共享不同部门的文书制作标准和卷宗制作标准,定期对前一阶段的卷宗进行汇总,在遵从科室回避原则的同时,进行卷宗随机分派,后组织小组成员进行集中检查。分派的检查人员检查完毕后自行指定下一个检查人员,每本卷宗最少要经过两个小组成员的检查。检查的过程中,小组成员对卷宗制作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深入探讨,形成统一意见后,在院内发出工作通报。
   ——层级审核制。 案件经过自查、核查、评查的三层检查后,形成最终的标准化卷宗,连同审查过程中形成的自查表、核查表、评查表和自查报告,上报给制作卷宗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检察长。经过两级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卷宗归档的审批,拒绝案件带病归档。
  “这种案件评查工作模式,坚持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齐头并进的工作原则,将检查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受理、审查、办结、归档的每个流程,细化到文书的拟制、审批、签发的各个环节。”据王昕介绍,该院发现曾经有过涉案财物处理不当的问题后,更是集中对历年来涉案财物的扣押、上缴、返还记录进行逐一核对,勇于面对错误、发现错误、改正错误,彻底了摒弃赔偿丢面子的错误想法,树立了改错保人权的大局意识。截至目前,已经有三起赔偿案件的矛盾得到化解,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实让“只跑一次”的工作理念得到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