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25.06.2015  12:34

为了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统计服务经济发展能力,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哈尔滨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于6月22日正式实施。

办法》依据市统计局各处室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能、责任清单的主要内容制定,共十一条,责任情形涵盖十六个方面、38项具体工作。

办法》呈现三大特点。一是目的明确,即反对统计上数据腐败,反对统计上庸政懒政,反对统计上不作为不担当;二是指向明确,责任追究情形描述的具体,全部指向具体的统计工作;三是时间明确,工作完成时间要求极为具体。

办法》充分体现出了对工作时限要求的“”、对工作质量要求的“”、对工作标准要求的“”、对工作内容要求的“”、对工作事项要求的“”。

(来源: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