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云法庭”:打通时空阻隔 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

26.03.2020  21:00


    3月23日,在审理上诉人望奎县某某热力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望奎县某某物资煤炭经销处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中,审判长苑淑华面对屏幕敲响了法槌。

    3月24日下午1点40分,绥化中院第二审判庭通过‘云法庭’系统开庭审理上诉人樊某某、张某某被上诉人绥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双方代理人等共计5人在5地共同经历了这场不一般的在线庭审。

    这是过去两天绥化中院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期间,借助“云法庭”审理的两起案件。

    由于“云法庭”在绥化中院处于探索使用阶段,因此,副院长张迪反复叮嘱主审法官和法官助理要提前组建在线庭审微信工作群,就庭审的程序、操作和证据交换等事项对当事人解释说明。每次“云法庭”开庭前,张迪都会早早来到审判法庭,询问庭审准备工作。开庭后,她与行政科、立案庭干警共同值守在审判法庭之外,随时准备帮助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两起案件的各方当事人井然有序的进行着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所有庭审流程都通过线上“云法庭”按部就班地运转。

    庭审结束后,一起案件的诉讼代理人说:“这次审判活动虽然是通过“云法庭”进行的,但各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一样也没少,庭审过程中还可以随时查看庭审记录。最主要的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可以及时解决案件诉求,大量节约了诉讼成本,有效避免了感染风险。我为绥化中院这项司法便民举措点赞”。

    上述两起案件的审判长、绥化中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苑淑华介绍说,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身处山东省、哈尔滨市、海伦市、望奎县等地,当前乘坐交通工具来院诉讼十分不便,通过“云法庭”,只需一部手机他们就可以坐在自己家里参加庭审。

    疫情发生以来,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持续加大线上司法办案工作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务。近日,绥化中院以持续开展全市法院司法办案“百日会战”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在线诉讼服务水平,对确定排期、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指导当事人通过“云法庭”开展网上庭审。仅“百日会战”战开展一周以来,两级法院通过线上开庭111件,打通时空阻隔,让公平正义触手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