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第61次、62次“公众开放日” 邀请市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家参观法院 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19.11.2018  20: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11月16日上午和下午,绥化中院举行第61次和第62次“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工商联副主席、绥化市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黑龙江省鑫威集团董事长金复杰,绥化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绥化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立平,绥化市工商联副主席、总商会副会长李长江及民营企业家代表30余人参观法院。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国,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迪,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广伟陪同参观。

    在解说员的引领下,各位民营企业家们依次参观了主楼大厅、文化长廊、廉政教育长廊、党群活动室(远程教育中心)、荣誉室、院史室、警务文化长廊和司法文化长廊。

    在主楼大厅,解说员详细介绍了中院院训“崇德、尚法、守廉、致公”的征集过程和深刻寓意,它告诫全院干警“德为根本,法为公器,清正廉洁,致诚致公”。

    文化长廊里,干警原创的苍劲有力或娟秀清丽的书法作品,构图巧妙、独具匠心的摄影作品,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绘画作品,得到了参观者的一致好评。

    今年新建成的警务文化长廊和司法文化长廊,分别展示了司法警察工作职责、流程和法律常识、诉讼知识、法律器物的用途和意义。

    随后,大家依次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的安检区、综合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立案服务区和绥化市诉调对接中心五大区域,马国同志详细介绍了中院加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践行“四零承诺”、落实“六个必须”的具体做法和措施。张迪同志向各位企业家介绍了远程视频室、院长接待室、律师工作室、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室、12368诉讼服务平台、心理咨询室和母婴爱心屋的功能和作用。

    在位于十二楼的文化学习中心,大家依次参观了影音室、网络学习室、自修读书室、学术研讨室和图书阅览厅,了解了各个区域的功能和使用情况。杜广伟同志详细介绍了中院加强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举办书画展和读书活动,举行国学美文诵读活动,成立太极协会,组织开展棋类比赛、羽毛球赛等文体活动,努力在全院营造出了浓烈的司法文化、廉政文化和传统文化氛围。

    参观后,各位民营企业家表示,通过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对法院工作有了深入的认识和了解。马国同志表示,市法院将继续当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为企业的发展保好驾、护好航,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