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农垦法院“三个率先”服务春耕

06.05.2015  12:21

        人勤春来早,春来备耕忙。正值垦区春耕备战的关键时节,绥化农垦法院适时调整工作侧重点,提出“三个率先”服务春耕。

        涉农案件率先立案,就地办案。眼下正值春耕的关键时期,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办案,将法庭“”到了村民的家门口,不仅打官司的人不会误了春耕,亦为法官普法开辟了新路径。

        涉农案件率先审理,为春耕开辟“绿色通道”。对可能影响春耕生产的涉农案件当日立案审查,灵活安排开庭时间,确保办案不误农时。加大办案力度,就地调解、就地审判,提高效率,注重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为下一步的执行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涉农案件率先执行,为春耕“保驾护航”。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对制造、销售、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坑农害农,以及抢劫、盗窃农民牲畜、生产工具、生活资料等各类侵犯农民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要采取有效强制手段,在充分保证依程序法办案的前提下,促使涉农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保证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营造生产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