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北林:出“组合拳”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疾"

27.04.2015  17:36

  为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按照最高检和黑龙江省、绥化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日前,绥化市北林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全方位、多层次地安排部署该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和结合工作实际,该院党组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成立了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监察室、调研室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日常协调工作。

  据悉,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该院以强化干警学习教育、提升队伍素质效能为切入点。通过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科室活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重要讲话精神与推动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干警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同时,该院坚持党组领导身体力行、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对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预防等部门在执法活动中是否存在特权思想和霸权作风、司法不作为与乱作为、限制律师权利、滥用强制措施、为追求考评成绩而弄虚作假等十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和专项整治,促使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

  此外,该院还不断推进检务公开、健全内外监督机制。该院成立了检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召开工作会议,通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门户网站建设、重点推行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做好案件流程信息网络查询工作、强化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同时,该院注重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办公室的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职能,全面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监督。强化纪检监察职能作用,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实施“专项督察式”、“建章立制式”、“内外互动式”监督形式,进一步规范内部执法执纪监督,不断提升基层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