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庭前调解促稳定

29.10.2015  17:03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紧紧围绕“公正与高效”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工作方针——调解前移,庭前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始终,确立诉前调解机制。针对案情相对明朗,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采取就地调解、电话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调解等多种灵活措施,力争在立案前就息诉止争。

        工作特色——背靠背调解法。所谓背靠背调解法即两组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互相做工作,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给当事人分析利弊,促使双方当事人消解心头怨气,化干戈为玉帛。此类调解法常用于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和离婚案件中,通过两组案件当事人互相劝解,促使双方当事人和好如初,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工作保障——多元调解机制。创建“大调解”机制,与社区、派出所、司法所、政府各部门等多方配合,共同开展工作,促进调解结案。该院根据当事人所处的社会环境,分析当事人的深层诉求,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充分利用当事人身边的人、尊敬的人来做调解工作,往往能促成调解。近日,在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及我院法官的多方工作下,12名被告终于同意维修破损的集体使用的的下水管道,仅用一个工作日,就解决了原告与12名被告相持半个多月的邻里纠纷,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生活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工作做法——以人为本,灵活掌握。调解工作以为方便当事人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灵活掌握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该院坚持时间上的灵活性。接到案件及时处理,约谈当事人以当事人时间方便为主,保障处理纠纷的及时性和主动性。由于诉前调解工作的特殊性,干警经常在工作时间外处理纠纷。

        坚持地点上的灵活性。尊重当事人的心理考量,打破在法院调解的常规,去到当事人家中、事故现场等地开展调解工作,这样做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隔阂感,也能避免当事人故意回避的情况发生,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院日前在处理一起涉企案件时,为帮助企业清缴欠款,干警不畏艰苦,附海伦市某乡做当事人工作,通过干警细致努力的工作,终于在晚上七点多种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坚持在人员上的灵活性。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的作用,对不同案件邀请不同专业特长的人员参与调解,通过专业人员的分析,指明利害关系,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通过上述做法,带动调解工作效率提升,特别是涉企案件、涉众案件的成功调解受到了林业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