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林区基层法院庭前调解促稳定

14.03.2016  21:32

        绥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紧紧围绕“公正与高效”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依法加大调解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他们将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始终,确立诉前调解机制。针对案情相对明朗,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采取就地调解、电话调解、邀请人民调解员调解等多种灵活措施,力争在立案前就息诉止争。

        绥棱法院调解工作以为方便当事人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灵活掌握的原则。在具体工作中,坚持时间上的灵活性,接到案件及时处理,约谈当事人以当事人时间方便为契机,保障处理纠纷的及时性和主动性,鉴于诉前调解工作的特殊性,立案庭干警经常在工作之余、节假日处理纠纷。坚持地点上的灵活性,尊重当事人的心理考量,打破在法院调解的常规,经常到当事人家中、事故现场等地开展调解工作,这样做有利于减轻当事人的隔阂感,也能避免当事人故意回避的情况发生,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绥棱法院日前处理一起涉企案件时,为帮助当地林业企业清缴欠款,干警不畏艰苦,顶风冒雪赴海伦市某乡做当事人工作,通过干警细致努力的工作,终于在晚上七点多钟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坚持在人员上的灵活性,充分发挥多元调解机制的作用,对不同案件邀请不同专业特长的人员参与调解,通过专业人员的分析,指明利害关系,有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通过上述做法,带动调解工作效率提升,特别是涉企案件、涉众案件的成功调解,得到了当地林业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认可,为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