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两男争一女终酿悲剧刀伤情敌致死被拘

22.06.2014  10:40

  东北网6月21日讯 (郑成金 记者 陈显春) 6月4日13时40分,在绥芬河市三十七道,王某的两个男友因她谈判未果发生斗殴,刘某中刀抢救无效后死亡。案发6个小时后,绥芬河警方将犯罪嫌疑人费某抓获。

  年近40岁的费某一直单身未婚。2014年3月,费某的工友宋某将丧偶的王某介绍给费某认识,通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

  王某与刘某两家相识多年,刘某离婚后不久,王某的丈夫因车祸不幸去世,此时两人虽已单身,但仍是普通朋友。当刘某得知费某与王某来往后,便向王某表白喜欢她。王某心想,与刘某相识多年,知根知底,费某才认识几天不太了解他。王某答应刘某:“行,等把费某推了”。王某找到费某提出分手,可费某表示不会放弃她“只要你没结婚,我就有权力追求你”。王某觉得左右为难。

  6月4日,费某与王某又因为刘某吵了一架。中午,费某准备给王某买点饭哄一哄她,便打电话问她想吃点什么,可被王某拒绝了,并在电话里告诉他:“今天中午我约了刘某,咱们三人在三十七道见个面,把事情都说清楚了”。

  费某很生气,约了几个朋友喝酒消愁。见王某前,费某来到绥芬河阜宁镇附近的一家水果店,买了四个苹果和一把水果刀,随后来到事先约好的地点“三十七道”。此时,王某早已等在那里了。费某把苹果递给她,王某顺手将苹果扔了,然后又将他买的手机、金项链全都扔了。此时刘某也赶来,王某说:“你俩去谈谈吧”。交谈中,刘某骂了几句费某,两人由此发生了争斗。在打争中,费某将水果刀掏出向刘某的胸部刺去。随后,刘某被人送往医院。费某逃离了现场。刘某在绥芬河市医院经过半个小的抢救后死亡。

  6月4日19时30分许,绥芬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在犯罪嫌疑人费某的住处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费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