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停旧发新”

12.08.2016  15:36

  绥芬河市不动产登记五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于7月29日正式颁发新证、停发旧证。 一是召开联席会议。 绥芬河市政府于7月13日、18日连续两次召开由国土、编委、人社、财政等10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实作了动员讲话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期限。 二是举办业务培训。 从7月13日开始,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不动产登记专项培训,聘请包括参与制定国家不动产登记法规、操作规范的林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张景明在内的教师授课,针对业务、法律、机上操作、礼仪等方面,制定学习方案,分专项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为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绥芬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