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境外经济逃犯抓获率达100%推动“猎狐2014”

23.12.2014  14:46

  近日,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绥芬河市公安机关网上通缉,潜逃香港13年的境外经济逃犯李某被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劝返回国,至此,绥芬河市境外经济逃犯抓获率已达100%,推动黑龙江省“猎狐2014”专项行动掀起决战高潮。

  2014年12月2日,62岁的李某13年后,再次踏上了大陆故土,曾经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的他,终于直面自己的罪行。2001年4月李某伙同王某、张某伪造身份证明和验资报告,在绥芬河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了绥芬河市长行经贸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人民币4000余万元。王某、张某分别于2002年6月17日、2002年6月22日被绥芬河市公安机关捉拿归案,而李某潜逃香港,并更改姓名和国籍。13年里,李某从未踏上过家乡的土地,而这13年里,绥芬河市公安机关也从未放弃过对他的抓捕和劝返工作,在李某外逃后,绥芬河警方也曾多次与李某的家人联系,进行劝返,但李某一直在做心理斗争,始终不敢回来,2013年,绥芬河警方再次和李某的家人取得联系,劝他回国自首。

  2014年“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公安厅猎狐行动办与绥芬河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多次深入研究对李某的劝返对策,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和相关法律政策,制定了周密劝返工作方案。2014年12月1日,经济犯罪境外逃犯李某向绥芬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递交了《主动入境投案书》,12月2日12时许,李某从深圳市深圳湾口岸入境投案自首,案件进入进一步审理阶段。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