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林业局全面完成2016年工作

03.01.2017  18:32

      2016年,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林业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为建设生态文明、美丽绥芬河,林业职工以崭新的风貌、锐意进取、努力工作。

      第一、在生态建设上。绥芬河市林业局按照见缝插绿原则,重点推进绥芬河市美丽乡村绿化、林冠下造林、小开荒治理和绥芬河国家森林公园景观林建设。在木耳产业园、油料牡丹等种苗花卉生态产业方面也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

      第二、在森林防火上。绥芬河市已连续24年未发生森林火灾,省直管后连续5年被评为“全省森林防火先进单位”。一是进一步加强中俄联防工作。绥芬河市与俄罗斯乌苏里斯克市在签署《中俄森林防火联防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信息通报机制的落实。2016年11月9日,绥芬河市中俄森林防火联防联络站分别与俄乌苏里斯克市林务局、波格拉尼奇内区联络站就中俄边境森林防火隔离带维护剩余物处理、信息通报、技术交流与培训及林火跨境支援扑救等工作在外事处进行电话会谈。俄方同意通过微信平台将点烧计划向我方通报,关于杂草灌木等剩余物在边境防火隔离带点烧问题,俄方联络站将协调军方解决,此次会谈取得了突破性进展。2016年11月16日,绥芬河市联络站还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中俄两国第四次边境森林防火联防会晤。通过不断加强与俄方联络站的联系,中俄联防效果逐渐显现,境外火越境次数减少,境外火威胁减弱,有效地保障了绥芬河市边境的安全稳定。二是进一步加强阻隔系统建设,有效防止了境内火烧出和境外火烧入,阻隔效果显著。

      第三、在森林资源保护上。一是林业局加大对涉林案件的查处力度,涉林案件发生率有所下降。全年侦破刑事案件1起,查办行政案件23起,收回林地28亩,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处,放生野生鸟类24只。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管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并为2016年被野生动物毁坏农作物的农户进行了现场确认,积极为农户减少损失。三是按照省林业厅的要求,2016年9月在全市开展了林地、湿地变更调查工作,共清理、调查林地149.05公顷。四是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建立了林业有害生物资源管理数据库,圆满的完成了美国白蛾监测与防控工作,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纳入了市级灾害应急体系。五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实施以来,绥芬河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切实得到了有效保护,森分质量不断提高。

      第四、在服务群众上。林业局按时将各项涉林审批工作人员的电脑安装了网上审批业务软件,最大程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同时推进行政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并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执法不公、执法扰民和随意执法等问题。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与市不动产登记局配合,2016年8月1日完成了全市的林权档案的移交工作。取消了木材加工企业的年检手续,减少了企业的经营负担。为四家林业龙头企业争取贷款贴息资金700万元。通过引导扶持东龙林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有针对性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目前已有三家规模较大的林业经济合作社,带动农户20户。2016年4月林业局与市民政局共同努力下已经为一户包扶对象向上申请大病补助一万元,切切实实为包扶对象解决问题和困难。

      第五、在党建工作上。随着“两学一做”全面展开,林业局为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加强了党的作风建设。积极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切实抓好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信访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