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煤炭进口情况调研分析

11.11.2014  19:02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煤炭消费国,伴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发展,煤炭供需缺口日益拉大。虽然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分布较不平衡,国产煤难以满足需求,需要大量进口煤炭以弥补需求缺口,俄罗斯远东地区煤炭资源丰富并与我国煤炭品种相互互补。那么,绥芬河市作为对俄贸易“百年口岸”城市,煤炭进口有什么优势?近年来煤炭进口情况又如何等?作者带着这些问题,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全市煤炭进口直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经济前景良好。煤炭进口量由2008年的2.5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218万吨,5年间增加了215.5万吨,年均递增速度为144.4%。2008年煤炭进口额210.24万美元,2013年为15477.45万美元,比2008年增加了15267.21万美元,年均递增速度为 136.3%。

      2008-2014年9月煤炭进口情况表

年份

进口量(吨)

进口额(万美元)

2008

24985

210.24

2009

97402

1232.17

2010

107281

1143.42

2011

300037

6007.64

2012

357169

4527.65

2013

2179985

15477.45

2014年9月

2175927

16033.22

 

 

二、全市进口煤炭的优势

(一)区域优势

绥芬河地处东北亚经济圈的中心地带,西距哈尔滨460公里,东距俄远东自由经济区纳霍德卡270公里。绥芬河既是中国东北地区对外开放,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窗口和桥梁,也是承接我国振兴东北和俄罗斯开发远东两大战略的重要节点城市。黑龙江省做为中国对俄经贸第一大省,其进出口货运总量的80%来自于绥芬河口岸。俄罗斯远东地区煤炭资源丰富,与我国煤炭品种相互互补,而全市与俄罗斯濒临,占有一定的地理区域优势,从全市进口煤炭不仅扩宽了来源渠道,同时也加大了我国煤炭的供应。

(二)价格优势

全市从俄罗斯进口的煤炭均开采于露天煤矿,成本较低,其中6500大卡煤炭属于无烟煤,环保型产品,进口价格低于国内,销售有利润空间,增加了煤炭进口商的积极性。而我国煤炭生产的全员工效低,物流成本高,各种税费负担依然很重,使得国内煤炭价格居高不下,凸显了进口煤炭的价格优势。

(三)政策优势

国家放开了煤炭进口关税。2005年国家将炼焦煤进口关税暂定税率下调为零,2008年又将所有除褐煤以外的煤炭进口关税暂定税率下调为零,2012年,我国将褐煤的进口关税也取消了。此外,在煤炭的通关工作中,全市也积极出台政策,提高通关速度,加快俄车在口岸周转速度,保障货物满载开行顺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进口煤炭质量堪忧

随着煤炭进口量的快速增长,各种进口煤炭质量参差不齐现象愈发突出。近年来,全球极端气候频发,尤其是今年以来,我国出现了大范围、长时间的雾霾天气。据中国行业咨询网监测,随着煤炭进口量的增加,大量低热值、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炭也随之涌入国内,其所占比重明显偏高,有的甚至是被出口国淘汰了的煤种。不仅拉低了进口煤炭的价格,使进口煤的价格优势进一步显现,而且劣质煤热力值相对较低,对大气环境的污染也比较严重。

(二)合同对外方约束力不够

一是合同规定的指标不够合理,合同约定的指标往往是根据样品的参考值制定,有的只给出某一数值,无法进行合格判定,有的甚至出具的报告与合同都不一致;二是部分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过于简单。合同内容不够详细具体,虽然规定了质量要求,但对如果出现质量违约现象的惩罚条款不完善,加之俄方供货企业在贸易中在货源、结算等方面处于主动地位,即使出现质量问题,我国进口企业大都采取妥协态度,导致不合格现象屡屡发生。

(三)铁路站区域仍需扩张

一方面绥芬河铁路站区面积不足,集中查验场地仍处于初级建设状态,铁路站区内部设施落后,软硬件设施都无法满足大批数量进口煤炭的需求。另一方面绥芬河铁路口岸进口量迅猛增加,检验鉴重设施不能满足需要,为了保证过货量,铁路部门无法对进口货物全面实施检验鉴重,只是根据货主的需求采取抽批鉴重,不仅无法满足检验检疫机构及货主的要求,也存在着巨大的质量隐患,不能保证进口煤炭的质量要求。

四、几点建议

(一)加大管理、监管力度

加强煤炭的进口管理,参照我国以往对出口煤炭企业实施的许可证和配额制度,对煤炭进口商实施以注册资本、堆存场地、物流条件、配煤能力等条件设置门槛,建立准入制度。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进口主体实施处罚,对信用较好的进口主体提供一定的便利通关措施,实施扶优汰劣,做到诚信受惠,失信受损,提高煤炭进口主体的集中度,减少无序竞争,从而促进进口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信用意识的增强和产品质量的稳定,进而规范煤炭进口市场。

(二)增强合同对外方监测结果的约束力

统一规范进口煤炭合同,对其中的内容、指标等都进行规定,并且使合同内容详细具体,不仅表明质量要求,同时对索赔也有相应的标注。同时通过宣传、教育等方法加强买卖双方的业务能力,使其在签约时应对煤炭的有关常识、特性指标等有所了解,严格注明项目基态,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同时利用我国人才、技术、设备、政策等资源优势,提高我国的公正力和权威性,引导企业进行贸易结算和赔偿,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进口企业的合法权利。

(三)加大查验场地的建设

口岸的煤炭进口质量把关尤其重要,它标志着进入我国的煤炭是否符合标准,这不仅影响着我国企业的利益,而且也关乎着煤炭在我国使用后造成的环境污染。只有加快集中查验场地的建设,增强软硬件设施的配备,才能在技术上得到支持,同时人才是最有力的武器,应该加大与进口质量检测人才的培养,使其发挥相应的作用,做到事半功倍,保证通检便捷、监管到位。因此,铁路部门应积极推进动态地重衡的建设,满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