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管好用好土地 保障口岸发展

21.05.2015  14:37
  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三个作用”,保障百年口岸的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国土资源,促进“一带一路”和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发挥保障作用,当好土地“先行官”。近年来,为了破解“土地瓶颈”的制约,保证重大项目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绥芬河市国土资源局站在保障发展和促进国家战略实施的高度,千方百计保障土地供应,积极向省和国家争取政策支持,保障了国家级木材加工交易示范基地等重大项目用地。光明家具、双友家具、边合区标准化厂房等省市重点用地已获得省政府批复,完成土地转征64.41公顷。龙江进出口园区宽标轨铁路专用线及换装站项目用地得到省国土厅单独批配。积极开展土地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建设用地规模,解决了广播电视转播台和金嘉谷生态农业开发区2个项目的用地问题。积极加快开发区建设步伐,近两年来共为综合保税区批准用地项目31个,批准用地面积89.9581公顷,为边境经济合作区批准用地项目30个,批准用地面积133.1649公顷。今年以来,对绥芬河乌苏里大街地下商场、绥芬河边防大队部综合楼、绥芬河红色国际通道遗址、北寒小学食堂、市妇幼保健院大楼五个重点民生项目的用地审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发挥卫土作用,当好“红线”守护者。市国土资源局认真遵守国土资源保护政策,严格保护耕地,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重拳整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一是开展常态化、制度化动态巡查,做到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去年以来共开展动态巡查72次,发现疑似违法图斑27个。二是加大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力度。仅2015年就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8宗,违法占地面积33.55亩,查处率达到100%。近日,市国土局又配合市政府开展了集中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用地专项行动,对全市近年来发生的18宗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结果进行了通报。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先后在全市发送普法宣传手册600余册、短信2万余条;在世界地球日和全国土地日活动期间,利用出租车电子屏、市政府大楼电子屏等媒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市中心广场设立国土法规宣传咨询点,现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珍爱地球、保护环境”的宣传活动。
 
  ——发挥节约集约作用,当好土地管理员。近年来,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制定了《绥芬河市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和《绥芬河市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机制》,为全市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提供了领导和制度保障。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发挥规划控制作用,积极引导节约集约用地,搞好各项规划衔接,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和城市向外延展。
 
  对全市工业项目用地的容积率和建筑系数,在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规定的基础上提高20%,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投资强度低于3000万元/公顷的不单独安排用地;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利用出租标准厂房建设落实。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提高工业用地投资强度。绥芬河综合保税区总面积1.8平方公里,为提高这十分珍贵的黄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明确规定保税区内必须建设现代化、立体化高标准厂房,仅此一项措施就节约土地0.6平方公里,相当于把保税区面积拓展了30%。
 
 
  
   来源: 绥芬河市政府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