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交条例实施首日 5行人闯灯都选“罚站”不掏钱

02.04.2015  13:17

  黑龙江新闻网1日讯(吴凡 记者 李国玉 )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今起正式实施。当天上午,哈市交警部门在尚志大街与石头道街交口整治行人闯红灯过马路,半小时发现5人闯灯过街。面对罚款20元或从事法制宣传10至30分钟的惩罚,5人均选择了当“法制义务宣传员”。

  镜头一

  “走一半变红灯,直接走了过去”

  10时许,记者在尚志大街与石头道街交口看到,一位老人推着自行车闯红灯从车流中穿行,车辆只能从他两侧避让通过。交警发现后,立刻上前示意车辆避让,然后迅速将老人引导至路边。

  老人意识到自己闯红灯行为不妥,开始和民警解释:“我进入路口的时候还是绿灯,走了快一半才变的灯,还剩下几米了,推个自行车在车流当中还要等着,挺麻烦的,就琢磨着直接走过去吧。”

  交警询问他知不知道闯红灯是很危险的行为,老人说知道错了,愿意接受处罚。得知处罚方式有两种,一是罚款20元,另外是当10至30分钟的“法制义务宣传员”后,老人表示愿意站在路口,劝导他人代替处罚。

  镜头二

  “看见车流量不大,就跑了过来”

  10时15分,被处罚的老人刚离开不久,一名男子闯红灯跑着从车流中通过,被路口交警截停。

  男子有点儿不好意思,“我知道闯红灯挺危险的,刚才看见车流量不大,就跑了过来,我下次注意。”

  交警告诉该男子,在日常执法中,很多路人都以为车辆会主动避让行人,但很多驾驶员发现前方是通行信号时,出于习惯性并不会减速,等到发现有闯灯路人再避让已经来不及,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男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选择在路口当“法制义务宣传员”劝阻他人遵守交通规则。

  镜头三

  “我站在最边车道上,不是闯灯”

  10时20分许,交警正在劝导行人遵守交规时,两名年轻人居然从交警身边站在机动车道上要闯红灯。被交警劝阻后,刚开始两人态度还比较强硬,认为自己距离人行道不远,还没强行穿过,车辆也撞不到,没问题。

  交警严肃地批评了两人,告知其闯红灯的危险,两人才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在路口当“法制义务宣传员”。不到10分钟,就将一名闯红灯过马路的男子截了下来。随后,该男子也当起了“法制义务宣传员”。

  交警:

  商圈是行人闯灯重灾区

  下午,记者对哈市市区部分商圈人流较密集的路口进行了走访,发现虽然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于行人违法有明确规定,但还有部分路人依然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过马路。

  在透笼街与兆麟街交口,记者粗略数了一下,10分钟内有15名路人闯红灯过街。在田地街与尚志大街交口,10分钟之内有8名行人闯灯通过。在南马路和景阳街交口,10分钟之内有3人闯红灯过马路。在东大直街上,也存在行人闯红灯行为,10分钟之内,有10至20人闯灯。

  据交警介绍,行人闯红灯比较集中的区域是各个商圈内,如果在旅游高峰期内人流特别密集的时候,一个信号灯内,如果路口没有交警,就会有10多人闯灯。在当天的早晚出行高峰期内,在道里、南岗商圈共劝阻存在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等违章行为路人超百人。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