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助力“三农”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04.03.2017  05:02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档案工作,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提出的“建立并规范各项工作的档案记录”的要求,依据《哈尔滨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确定的工作任务,市档案局联合市农委开展了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3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目前,已经完成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92个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有37个,达到二级标准的有42个,达到三级标准的有13个,档案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科学规划  做好顶层设计

  为切实做好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市档案局进行了深入调研,科学谋划,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评估工作。各区、县(市)也成立了由主管档案工作领导牵头,由档案局、农业局有关领导参加的领导小组,领导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市档案局将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目标任务,联合市农委印发了《哈尔滨市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5-2017年)》,明确及时收集保管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各类档案、提高档案服务“三农”的效益、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等13项具体工作任务。按照“三步走”的建设方法,分期分批推进美丽乡村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各区、县(市)档案局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分别研究制发了

市区联动  精准指导服务

  为开展好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确立了市区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市档案局联合区、县(市)档案局对第一批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100个村开展档案管理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结合调研情况,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哈尔滨市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标准》,确定13项重点评估内容。结合各行政村档案管理实际情况,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时进行档案指导,编制了档案业务规范指南,开展业务指导和实地培训,召开了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推进会、现场会、协调会。档案指导人员多次深入行政村,帮助修订《美丽乡村建设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档案保管期限表》,将工程档案、危旧房改造、村庄绿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等列入重点收集范围。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档案利用效果反馈记录、统计台账、编研村志、组织沿革、大事记等材料。通过美丽乡村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使行政村有了综合档案室、充足规范的档案装具、专(兼)职档案员、档案管理制度,使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保存了农村建设发展的历史记录,全程记录了美丽乡村建设发展过程。

立足长远  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美丽乡村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不仅巩固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成果,也进一步夯实了农村档案工作基础。首批建设的92个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化档案室作为示范点,将发挥引领示范和幅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各区、县(市)行政村档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2017年,市档案局及各区、县(市)档案局将推进以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的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档案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档案管理新机制,逐步推进农村档案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关注农村档案建设工作的新领域,深入研究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养老保险、现代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经济合作等方面档案管理工作,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或档案信息网站,不断推进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推进“一站式”服务,为农民提供及时、优质的档案服务,促进“三农”工作的发展。

 

 

  哈尔滨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