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翠霞委员:“孤、寡、残、疾”是致贫的首要原因

22.09.2016  19:03

政协委员李翠霞发言。新华网 张弘典摄

  在9月22日召开的政协黑龙江省十一届十五次会议上,围绕扶贫攻坚议题,这个省的政协委员李翠霞提出如下见解:

  2015年7—8月,李翠霞所在的东北农业大学经管院组成农村经济社会调研组,赴省内13个市地47个乡镇的47个行政村,对基层村干部和贫困户进行了深度访谈调研。

  根据访谈分析,认为贫困原因主要包括:“孤、寡、残、疾”、脱贫意识薄弱、医疗负担沉重、劳动力文化素质低下、教育消费偏高五个方面。受访干部对五个原因占致贫比重的选择分别为:29.8%、21.3%、19.1%、17.0%、10.6%。其中,14个样本村的村干部认为“孤、寡、残、疾”是致贫的首要原因。家庭结构以老、幼、孤、寡、残障、疾病人为主,五保户作为此类贫困户的典型代表,其比重占狭义贫困户总数比重的12.59%。

  9个样本村的村干部认为医疗支出负担重是致贫的重要原因。“小病拖、大病扛”的情况屡有发生,主要以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为主。5个样本村的村干部认为教育消费高亦会引致贫困。子女享受高等教育会导致一个中等收入的农村家庭陷入贫困,此类贫困户属于暂时性贫困,随着子女毕业与就业,一般都能摆脱贫困。

  访谈中了解到,精准识别、资金使用、政策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导致扶贫措施减效、低效。 据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完善贫困户识别与管理制度。构建以生产要素和生活要素为核心内容的多层次多维度的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符合不同区域特征、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化贫困户识别标准,采用客观评价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识别。建立贫困户动态跟踪、分类管理制度,通过追踪贫困户的数量、结构、收入、生活等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核定扶贫对象。将贫困户按经济发展特征分成发展型、持续性和萎缩型,重点扶持具备一定经济发展条件而缺少外部启动力的发展型贫困户。

  二、拓展扶贫合作新渠道,科学使用和管理项目资金。探索建立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入村投资兴业,带动产业发展、就业增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制度和合作模式。出台贫困户创业扶持办法,落实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建立村、镇两级主导的信贷担保平台。资金使用突出重点打造特色致富项目,兼顾生产型、生活型和发展型基础设施建设,并匹配一定份额的基础设施长效管理费用。加强项目区贫困户代表对项目投资、经营、收益的全程监督。明确项目后续管理中的组织机构、管理资金和人员的配备。

  三、重点突出救助和医疗等最基本的社保制度的完善。明确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济制度的受益人群和准入标准,制定差异化的救助标准和救助方式,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监控和评估体系。加快实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