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老人消费安全提醒

11.03.2016  15:11

  老人理财常遇三大陷阱

  

  如今,“银发族”成为众多理财公司、银行极力争取的对象。然而,老年人却是容易掉入理财陷阱的弱势群体。

  民间信贷赵老把自己的积蓄30万元借给亲戚,收取1.5分月息。他说,自己亲戚信得过,并且亲戚还主动拿了一套房产证作为抵押。此后一年多,赵老多次催款,亲戚都没有还款,后来他才得知这本房产证同时抵押给好几人,并不具备法律效应。

  点评:随着民间借贷日益活跃,由此引发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法院工作人员提醒老年朋友:约定利率不要超过年利率24%,否则法院不予保护;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注意是否存在有效担保,尽量采用法定担保方式;在民间借贷中对担保责任的约定应明确;要重视在法律诉讼时效内对民间借贷的法律维权。

  保险骗局郑女士在某银行碰到了保险推销员,对方把理财产品夸得收益既高又稳,最后郑女士把原本想存定期的5万元买了理财产品。一年后郑女士急用钱,到银行才发现这款产品需5年才可取出,如果退保要交违约金。

  点评:老年人一定要警惕利用高息做诱饵的销售方式,卖方最后拿出的无论是存款合同还是保险合同,或者是基金合同,只要上面的文字与推销时不相符,就不要签字打款。

  投资高收益产品遭遇“跑路”“投资门槛仅1万元,期限一年,年收益可达1240元。”2015年10月,福州的陈先生、林先生等多位退休老人在听信了旁人的宣传后,投资了某咨询公司的一款高收益投资产品。“当初推销人员说得天花乱坠,我们觉得收益很可观,大家都投了,我也跟着投。”林先生介绍,前几个月是收到了利息,后来这个公司就卷款跑路了,至今无处维权。

  点评:警方提醒广大投资者,“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老年人应多渠道调查,了解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安全与合法性。投资人一旦发现平台涉嫌违法犯罪,应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尽可能挽回损失。罗谦

  莫被“免费”诱惑

  近年来,不法经营者以“专家”免费义诊、听取健康知识讲座、免费试用等手段,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大量伪劣保健品,这是目前市场上发生频率最高的欺诈老年消费者消费的行为。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李镜亮建议,老年消费者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消费时,最好与家人商量再决定。朱蓉

  “老年代步车”存安全隐患

  目前,很多城市的市区道路上出现了电动或燃油动力的三轮或四轮的“老年代步车”,并且数量有激增的趋势。这些车虽然挂着代步车的牌子,但内部刹车、油门、挡位却一应俱全。

  真正的老年代步车应是一种医疗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10公里/小时以下,以速度低、刹车灵、安全可靠、方便为标准,而且是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

  为保障消费者的出行安全,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示:不要盲目选择和购买“老年代步车”,要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老年消费者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不正规的老年代步车。钟晓

  老人参团得交“附加费”?

  日前,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3·15”旅游服务质量温馨提示,针对旅游过程中的消费陷阱进行案例分析和“打假”。

  案例60岁以上老人交附加费

  刘先生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云南六日游。旅行社的宣传单上写的是团费每人3000元,但签合同时,旅行社又要求60岁以上老人每人多交600元的“附加费”。

  【分析】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年龄或者职业差异另收费,除非旅行社提供更多的服务或旅游者主动要求,否则要受到处罚。

  案例出境游未成团取消行程

  王女士等四人与某旅行社签订了韩国四日游的出境旅游合同,并交纳定金1000元,旅行社开具“收取王女士等四人韩国四日游定金1000元”的收据。后旅行社告知王女士由于达不到成团人数,行程取消。王女士要求旅行社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但旅行社认为应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旅行社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违约金。

  【分析】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王丹)

编辑:姜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