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前夕,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为64名老党员 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30.06.2021  11:06
  “七一”前夕,在全国上下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华诞之际,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党员、困难党员,为“光荣在党50年”的老党员颁发纪念章,传达党中央对老党员们的关怀问候,表达对老党员们的崇高敬意。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走访慰问退休老党员、省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于万岭时,握着老人的手亲切地说,您是我们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党的事业的基石,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拓荒者、建设者与见证者。感谢您为党、为人民、为检察事业的发展奉献了青春、贡献了力量,党和人民永远不会忘记,龙江检察全体干警也将一直以老党员为榜样。   “谢谢党组织的关怀,授予我如此珍贵的纪念章。”手握金灿灿的奖章,于万岭老人激动地说:“我十分感动,感受到了党中央给予的温暖和关怀。回望自己入党56年来的经历,没有党的培养,就没有今天的我,是党改变了我的命运,也改变着中华民族的命运,没有党带领我们翻身做主人、带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这些老党员还要继续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为祖国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力量。”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来到88岁的离休干部党员吕文起家中走访慰问,为他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听老人讲他当年入党的故事。“1955年,我还在朝鲜开城谈判代表团当报务员的时候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那时候都很单纯,入党介绍人问我为什么要入党,我说跟着共产党走能干大事,党叫干啥我就干啥!就这样跟着党走了一辈子。现在我们这些老党员都退休多年了,党中央还想着我们,不仅在生活待遇上给了很多照顾,还给予我们这样的荣誉,我要谢谢党!”   在92岁高龄的离休干部党员石凤翔家中,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霞同志为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老人回忆起当年的一段往事:“那时我还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当时正在建人民大会堂,我们这些年轻人都去参加劳动建设,去搬砖头、扛沙子。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搬的砖头、扛的沙子都在那呢!虽然对于大会堂整体的建设来说我这点贡献微不足道,但正是有这些砖头、沙子才建起了高楼大厦,今天中国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也是千千万万普通党员这样一砖一瓦垒起来的。”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志善,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忠诚,一级高级检察官万野,二级巡视员李道申也分别来到老党员家中走访探望,代表党组织为他们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