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意外险放开60岁年龄限制

01.06.2016  20:58

  日前,民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老年人的专属意外险有望在全国推广。未来,60岁以上老年人(原则上不设年龄上限)居家生活和外出旅游,哪怕是跳广场舞发生意外,均可获保险赔偿。

  从保险责任范围来看,老年人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应纳入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产品的具体责任范围及履约要求,由承保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共同约定。

  《意见》称,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体现公益、投保自愿的原则。具体的工作要求包括政策鼓励、社会支持、优化服务、规范运作、逐步推进五个方面,如鼓励承保保险公司在服务期内根据保险实际执行情况,适时增加优惠条款,积极开展老年人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等公益活动。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指出,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对于保险的整体需求越来越高,而老年意外险的推出将解决老年人投保难的问题。业内人士表示,老年意外险有利于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也有利于缓解社会保障压力,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的能力,减少因老年人意外伤害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京华)

  

编辑:高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