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老父亲要娶保姆 还要“过礼”哥俩急了!

29.07.2015  16:25

  张老汉自从老伴去世后,与照顾自己生活的保姆日久生情,二人本想步入婚姻殿堂,但却遭到两个儿子的横加阻挠。近日,经过下城子司法所的调解,两个儿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下城子镇南村张老汉的老伴于2011年12月去世,两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并在外地发展。为了使父亲安享晚年,两个儿子商议雇佣保姆来照顾父亲。2012年5月,丧偶的六十多岁的孙老太成为张老汉的保姆,负责为其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并居住在张家的另一间房内。孙老太虽然年纪也大,但是身体硬朗,手脚麻利,把张老汉照顾得很好,街坊邻居都对孙老太的勤快赞不绝口。

  今年春节,张老汉到大儿子家过年的时候,提出要与孙老太结婚,已取款四万元送给孙老太。大儿子忙联系弟弟,两人都觉得孙老太贪图父亲的存款和房子。哥俩决定找孙老太要回四万元钱。但孙老太认为四万元是张老汉自愿赠与,不同意归还。张家哥俩于2015年7月初到下城子司法所寻求帮助。

  7月20日,孙老太、张老汉及张老汉的两个儿子三方坐下进行协议。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询问了三方意愿后,决定做张家哥俩的工作。根据《婚姻法》第三十条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司法所工作人员表示,婚姻自由不仅是保护年轻人的合法利益,同样也适用于老年人的婚姻。从情理上说,老年人也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若担心老人财产可能受到侵害,可携同老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若担心老人离世后财产被他人侵占,可进行遗嘱公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财产。在一番入情入理的劝说下,张家哥俩解除了之前对孙老太的误会,并对之前辱骂她的行为表示了深深歉意,并得到了孙老太的原谅。

  张老汉的两个儿子终于想通了父亲的婚事,并表示这个周末会亲自陪伴老父亲和孙老太去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