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出台考评方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4.05.2020  01:10

    为强化能动司法、增强司法效能,更好地服务保障大庆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庆中院根据全国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体系、省法院关于年度主要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要求,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常态化推进。

    《方案》紧紧围绕全国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体系和省法院绩效考核方案最核心要素,细化3类15项考评标准。

    抓好办理破产指标考评

    细化办理破产压缩收回债务所需时间、降低收回债务所需成本、提高债权人回收率和优化破产审判管理机制指标要求。尤其要注重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健全简化审理、破产管理人考核工作机制,力争内部流程时限同比压缩50%。注重完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程序衔接,通过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重整程序启动后提交法院依法审查批准。

    抓好执行合同指标考评

    细化压减解决商事纠纷即民营企业买卖合同纠纷耗时、降低解决商事纠纷费用、优化案件管理和司法程序指标要求。要提升立案、审判、执行等流程环节工作效率,力争立案申请和送达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审理判决和执行判决分别压缩至45个工作日,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不低于70%。

    抓好其他责任指标考评

    细化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考核要求,着重考核提高诉讼便利度指标,力争公司、股权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 95%以上。细化审理土地争议类案件耗时指标考核要求,力争一审土地争议类案件审理时限不超过1年,定期公开一审土地纠纷数据信息。细化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指标考核要求,成立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细化加强信贷合法权保护指标考核要求,依照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加强对抵押担保财产优先权的保护。细化参与信用体系建设指标考核要求,力求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受惩戒等工作100%公开。细化开展专项活动指标考核要求,推进司法服务、作风整顿、司法建议等指标落实。通过强化考核的导向激励评价作用,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

    《方案》要求,全市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评作为整顿作风、深化整改、树立形象的重要途径,贯穿于司法审判始终。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专班,强化落实责任,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真正抓实抓细抓落地。要严格整肃问题,开展法治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加强涉企权益保护、涉企金融风险、涉企积案清理、涉企矛盾化解、涉企执行攻坚、涉企风纪检查、涉企诉讼服务等问题的专项排查、集中整治。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协同共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为努力打造“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