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道外区新一办事处水源社区、联合社区等地区防汛排涝避险搬迁的通告

18.07.2014  16:31

  为了应对严峻防汛形势,抵御严重洪涝灾害,切实保障涉险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2014年哈尔滨市城市防内涝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洪涝灾害评估报告和专家评审意见,决定对道外区新一办事处水源社区、联合社区等地区,遭受强降雨和城市内涝灾害严重影响的居民和企业,实施整体紧急避险搬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搬迁范围:东至水泥路,南至哈东路,西至铁路线,北至江畔路、第七水厂、规划路合围区域(不含第七水厂,详见搬迁范围图)。

      二、搬迁时间:2014年7月20日至2014年8月20日。

      三、搬迁安置地点:以群力西区民生尚都一期现房为主要安置房源。     

      四、避险搬迁的具体工作由道外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涉及房屋等财产补偿和救助的政策,由组织实施避险搬迁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五、涉险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业,应当积极支持、配合防汛避险搬工作。对破坏、影响、阻碍该区域搬迁工作的,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4年7月7日

(来源:哈尔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