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吉林:两省五地基层检察院联盟推进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

21.08.2021  16:21
  8月18日,由哈尔滨市双城区检察院牵头,组织位于拉林河两岸的五常市、舒兰市、榆树市、扶余市五地基层检察机关成立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并以视频方式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两省五市区关于成立拉林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服务和保障拉林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拉林河发源于张广才岭南部的别石砬子山,其多数河段为黑龙江、吉林两省界河,分别流经黑龙江省的五常市、双城区,以及吉林省的舒兰市、榆树市、扶余市。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物质需求的迅速增长,经常出现非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乱捕、乱排等河湖管理问题,使拉林河的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跨区域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时有发生,生态环境安全和自然资源保护面临很大挑战。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在双城区检察院牵头下,五地检察机关共同协商,联合出台《意见》,建立了跨区域协作机制。
  《意见》从目标宗旨、工作重点、协作机制、推进落实四个方面,明确了加强生态保护的七项协作机制,即 日常联络机制 联席会议机制 资源共享机制 办案协作机制 交流培训机制 线索移送机制 交叉列席听证机制 规定, 对于跨区域的重大案件、重大事件以及突发性敏感问题,共同探寻新的对策和措施;对于重大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需联合办理的,成立联合办案组,挂牌督办,共同派员介入案件调查,提升办案质效 发现有关跨区域案件线索,属于其他地区管辖的,应及时将线索移送给相关检察院;对均有管辖权的跨区域重大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应本着有利于案件办理和解决公益损害问题的原则,协商解决管辖问题;实现听证会交叉相互列席,结合多方意见建议,全面提升公开听证针对性。   联席会议上,五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院近三年来关于“涉河湖”公益保护专项案件的办理情况,对自身河湖治理领域专项行动成果做了经验介绍,针对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相关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对落实《意见》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了解,为推进《意见》落地落实,五地检察机关共同推选由双城区人民检察院为拉林河生态文明公益保护联盟的第一届主持院,并明确每半年选举一个基层院主持联盟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联盟的整体工作,全面强化信息共享,切实肩负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职责使命,以更加有力的司法担当不断擦亮拉林河流域生态“底色”,做到切实提升高质量发展“成色”,携手将拉林河打造成生态宜居的美丽界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