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委办对绥化肇东市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07.10.2016  00:08

      10月6日,省政府安委办检查组对绥化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检查组由省安委办副主任、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王忠华带队,采取突击检查方式,重点抽查了4家企业单位,共查出隐患和问题34项。


      肇东第一百货商店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法》规定内容不符,未以公司文件形式成立本单位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未明确具体人员,消防控制室内设有床铺、值班人员未在岗、火灾报警控制器4个故障点未及时消除,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未以公司文件形式制发、未及时修订,2名安全管理人员2014、2015年未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再培训,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消防检查6月13日之后无记录,备用电源室照度不足,备用电源室内堆放杂物等问题。肇东客运站存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未以公司文件形式制发,站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生产法》规定内容不符,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调整后应急预案未及时修订,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站长、主管安全副站长未经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合格证书,国庆节期间无自检自查记录等问题。西安向阳航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肇东分公司存在氨压缩机房未设洗眼器,氨压缩机房应急照明线路未按防爆要求铺设,氨储存罐区围堰内有直通城市地下管网的排水口,氨储存罐区储罐及管锈蚀严重,地面破损,控制室内3个配电柜下无绝缘胶垫,控制室内水暖器有2处跑风、1个放水龙头,安全检查记录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与《安全生产法》规定内容不符等问题。肇东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幸福庄园建筑工地存在外墙体施工人员未系安全带,施工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吊装作业现场无指挥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19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过期等问题。


      检查组要求绥化和肇东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和十八届六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好党委政府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要举一反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对省安委办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绥化和肇东市政府要落实整改责任,监督有关部门和企业限期整改,并及时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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