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8”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投案

19.07.2015  11:08

  昨8时30分许,迫于媒体此前公布的相关信息及公众、警方压力,“5·18”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樊某到交警顾乡大队投案,承认其为当天的肇事司机。另外,还有参与送伤者的两人也一并前往交警部门说明情况,而这距离14日本报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方寻找嫌疑人照片信息仅过了4天。

  昨9时30分许,记者接到肇事嫌疑人到案消息后立即赶到交警顾乡大队,此时,3名涉案人员正在接受调查,肇事的现代SUV停在交警队外的停车场里,碰撞受害人后损坏的车体已经修复。陪同前来的涉案人员朋友告诉记者,当时开车的就是本报之前刊发照片的“米色夹克男”。随后,记者了解到,“米色夹克男”姓樊,今年57岁,道里区新农镇苏家屯人,1979年初次领取驾驶证,现在是A2证。

  据交警部门介绍,今年5月18日,一男子因受伤被人送往哈医大群力分院,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在医院拨打110报案,辖区派出所、交警顾乡大队根据指令前往现场。因为不清楚男子为何受伤及受伤的具体地点,案件最初由辖区派出所进行处理,通过对死者的尸检,发现其符合交通事故死亡特征,确定该案属于交通肇事逃逸案。7月13日,该案正式移交交警顾乡大队,交警部门确定为刑事案件后开始进行侦破。

  7月18日8时30分,迫于此前媒体公布的相关信息以及公众、警方压力等,该案肇事嫌疑人樊某和交警部门公布照片中另外两人前往交警顾乡大队投案,樊某自称为当晚驾驶人。据樊某自述,案发当晚19时左右,自己驾车沿群力第六大道由东向西行驶,在燕山路交口附近,因为雨大,视线不好,行驶中没有留意到正在过路用衣服挡住头部的路人,倒车镜将路人刮倒,导致死者头部在反弹过程中撞击地面受伤。7月15日从网上得知伤者已经死亡,于是来到交警部门投案。

  随后,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樊某因为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刑事拘留,已锁定肇事车辆为一台北京现代SUV,正对当天一并投案的两人进行调查,具体案件细节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表示,嫌疑人能快速到案,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多方位配合宣传、广泛发动市民踊跃提供线索功不可没。

  “感谢交警部门和媒体为寻找肇事者所作的努力,也谢谢广大市民提供线索,家里人心里的石头终于可以落地了。”受害人方某的儿子听说肇事者被抓后与记者取得联系,表达感激之情。他告诉记者,虽然现在肇事者方面还未与他们家接触,不过相信法律会给他家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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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一定要报警,不要步我后尘

本报记者与肇事嫌疑人面对面

昨8时30分许,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人樊某到交警顾乡大队自首。在其指认肇事现场和回到交警队配合调查时,记者两次与其面对面交流,了解“5·18”肇事逃逸案的一些细节。

记者:行车执照上不是你名字,车不是你的?

樊某:不是我的,车是儿媳妇家给我儿子买的,落的我儿子的名。

记者:怎么撞的人?

樊某:车里有个朋友住民生尚都小区,我开车送他回家,到事发地时,当时雨很大,没看清有人过道,等到跟前看清时想躲都躲不开了。

记者:撞完后怎么处理的?

樊某:我下车后看到被撞的是个男的,用衣服蒙着头遮雨,身上酒味很大,头和嘴里都有血,我就送他去了医院。

记者:到院后,为什么在门口犹豫,没立即送伤者进急诊?

樊某:当时蒙了,到医院也整不清楚该把人送哪,就打电话找亲戚朋友帮忙。

记者:警方公布的另外6个人都认识吗?

樊某:有的我也不认识,是朋友的朋友。当时乱了,都各自找人帮忙。

记者:为什么把伤者放医院就走了?

樊某:兜里没钱,我找地方筹钱去了。第二天我又回医院找伤者去了,可没找到,我寻思可能就是车碰一下没啥事,就没再多想。前两天在网上看到警方寻人消息,还把我相片放网上了,我这才知道人死了,亲戚朋友看到消息也都劝我自首,我就过来了。

记者:戴上手铐时看你眼睛好像红了?

樊某:我后悔啊,我老妈因为知道我出事着急上火进了医院,我这一出事,不光家里难受,还连累了好几家,连累了别人,我就想告诉广大驾驶员,可千万别学我,出了事一定要冷静,要报警,不要步我后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