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法院:坚持不懈终促执行和解

03.01.2018  19:14

    高某和王某因侵权纠纷对簿公堂。经肇州法院审理,法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处王某将位于肇州县内的一处房产返还高某。但是,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法定义务,高某逾期协商多次均未获成效。无奈之下,高某与2017年6月22日对王某申请执行。

    肇州法院执行局收到案卷后,执行法官到于某家中了解情况,对案情脉络、当事人情况有了初步掌握。第一时间制定详尽的执行方案,针对不同情况制定预案。在执行过程中因王某拒不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其进行15天拘留。拘留期满后,王某毫无悔改之心,仍拒不执行。

    然而,在执行干警的词典里没有“灰心”、“放弃”这两个词汇。执行法官科学研判、认真分析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况。考虑到被执行人妻子患有严重的心脏病,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未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对王某应承担的法律义务、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都从情、理、法的角度深入讲解,经过近四个月的释法明理、沟通协商,被执行人王某终于同意与申请人和解,并出具保证书:若2017年12月15日前未能凑足钱与申请人高某和解,将于15日上午10点前将侵占房屋交付申请人。2017年12月15日,执行干警、申请人、被执行人三方确认,交付房产并在支付现场笔录上签字。

    这场执行长跑终于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