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赡养案 八旬老人赞不绝口

06.03.2018  02:01

    3月1日,春节后第一场雪。清晨,肇源法院执行干警出发执行一起赡养案件。

    年逾八旬的赵某丈夫早逝,独自一人抚养三个子女长大,但其子女却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案件经肇源县法院判决并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恰逢肇源县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春雷行动”。局领导对于涉及赡养、抚养案件非常重视。此类案件不仅关乎民生民权,更关乎亲情伦理传统道德的延续弘扬。

    干警秉持“树立司法公信、提升司法温度”的宗旨,通过情理并重的耐心劝导,积极做通赵某三个子女的工作,不仅让三名被申请人自动履行赡养费,而且让其充分认识到不赡养老人的错误。三名被申请人均在协议上签字表示将定期轮流照顾伺候老人。

    本来仅仅指望只能拿到基本赡养费的老人,面对同执行干警一道前来的三个子女,并听到他们亲口承诺将轮流照顾老人饮食起居,激动地流下了泪水,对法院执行工作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