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法院:立足细节抓评查 狠抓管理促提升

22.03.2016  13:47

  肇源县法院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坚持评查活动“常态化”,以常规评查纠正常见错误,以专项评查促进专项整改,以重点评查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卷宗、文书、庭审考评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口,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为进一步加大对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和卷宗等的评查力度,该院成立了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审委委员组成的评查小组,制定出台了《肇源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采用定期评查、专项检查、重点审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常态化评查模式,对本院已结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对于评查中发现的一般性差错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所涉部门和案件承办人进行整改,并根据整改反馈情况抽查验证;发现较严重的问题,报主管院长研究处理;发现案件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形成书面报告,由审委会讨论决定。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通报,促进办案人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细化质效标准,严格开庭、调查、辩论、庭审驾驭等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细化庭审规则,制定印发了《民商事案件庭审程序规则》及《刑事案件庭审程序规则》,严格开庭、调查、辩论、庭审驾驭等工作标准,确保庭审高效有序进行,规范法官行为举止,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明确法官出庭着装和司法礼仪,确保法官举止、形象得体,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严格文书签发,明确文书签发权限配置,通过层层把关、明确责任,审管办制定并下发了《裁判文书样式》,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格式和内容,确保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质量过关。严格落实责任查究机制,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不但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对工作责任不到位的部门负责人也追究相应的责任。

  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观摩评议等制度,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审管办每季度印发案件质量评查专项通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业务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为了保障整改措施质量,审管办将进行后续跟进,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检查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