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法院:建立多元调解模式 搭建心与心的桥梁

01.06.2015  12:04


        肇源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立足于人民群众得实惠,加大多元化解力,建立了多元解纷机制,注重充分整合资源,开辟解决纠纷新渠道,充分发挥法院的职能优势和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县区“大调解”格局建设,用一次次真诚的调解搭建起与百姓心与心的桥梁。

        建立机制、矛盾纠纷诉前化解

        规范调解管理程序,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出台调解实施意见,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诉调对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诉讼与非诉调解的有效衔接,把诉讼调解作为多元化解矛盾的主体,努力实现诉讼与非诉调解机制上的全方位对接,在立案庭和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立案调解工作室和诉调对接协调办公室,将纠纷引入立案调解工作中。把诉前调解作为立案受理的前置措施,使纠纷化解在立案前。这样,基本形成了“以化解纠纷为核心、以立案调解为主导、以人民调解为辅助”的立案调解模式。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托立案窗口,进行诉前分流,主动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诉调对接协调办公室解决矛盾纠纷。

        借助外力、拓展诉讼调解渠道

        借助当事人亲朋好友之力,做当事人的劝解疏导工作。因矛盾纠纷诉讼到法院的双方当事人,四处托人咨询相关问题的不在少数。对此,巧借他们之力,协助法官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利用他们来开导当事人,为纠纷调解创造有利条件,促使调解协议的达成。调解时,法官先做通这些人的思想工作,然后再请其做当事人的疏导劝解工作。针对当事人比较相信代理人、律师的特点,通过代理人和律师协助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促成调解等方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针对相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当事人矛盾大、易于激化的案件,坚持就地审理,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案发地,近距离开展调解工作,邀请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员参加,一起做当事人的说服疏导工作。因为当地的人民调解员了解纠纷的原因及具体事实,熟悉当事人的生产生活情况,能帮助法官准确掌握纠纷发生的症结,从而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及时有效化解纠纷。

        形成合力、联调机制巧化干戈

        及时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减少当事人诉累,单靠法院是不可能实现的,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司法引导的作用,努力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建立全员、全流程、全领域、全系统和全社会联动的调解工作机制,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机制保障。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矛盾就会消灭在萌芽状态,社会也就稳定;做好法院调解工作,不但可减轻诉讼压力,还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加强二者之间的衔接与互补,就能更加高效、简便地解决纠纷,大大增加社会和谐程度。

        肇源县法院在调解工作中不仅着眼于解决纠纷,更为重要的是在理念上牢牢把握“案结事了人和”的精神实质,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通过创新调解方式、延伸调解链条、整合调解资源,积极构建立体式调解工作格局,使法院在有效化解矛盾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不但减轻了审判工作压力,而且在缓解利益冲突、密切群众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