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重视司法理论学习宣传工作

07.04.2015  11:28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的司法工作主线,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积极做好法院的司法理论宣传工作。通过《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龙法政工》、《黑龙江法制报》、《人民法院网》等主流媒体,全面反映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发挥职能作用,推进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积极探讨各类重大、疑难性问题,为司法审判提供了智力支持,提升干警的履职素养,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质效,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展示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度在司法理论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切实加强领导,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契机,不断提高干警的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推进司法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院党组将学习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全院的理论学习和司法理论研究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开展,同检查。按照区委要求,党组中心学习组定期坚持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坚持经常学、深入学、细致学、党组中心组学带动支部学,支部学带动干警学,在学习中,对一些司法理论方面的新观点、新提法,新表述进行座谈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院长党组书记李卓琳以身作则推动了这方面工作的开展。2013年以来,全院共撰写有关司法理论方面的文章120余篇,发表70余篇,李卓琳院长个人就发表10余篇,成为全院干警的榜样,带动了全院干警学习的热情,激发了干警进行司法理论探讨学习宣传的积极性。

        重视新闻宣传,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关切,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是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一贯传统,特别是近两年来,院党组根据新闻舆论的新态势,更加予以重视,每年党组都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安排部署,确定常务副院长具体分管,研究室为全院宣传工作的牵头部门,各庭科室队都有兼职新闻报道员,在全院形成新闻宣传报道网络,形成了下面有人干,中间有人联,上头有人管的新闻宣传格局。2013年以来,我院在各级各类媒体共发表各类宣传稿件千余篇,其中在国家级媒体发表了300余篇,省级媒体发表500余篇。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以新闻媒体为平台,广泛宣传了我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模范事迹、典型案例、各类法律知识。从而扩大了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了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展示了良好精神风貌。

        积极拓展宣传渠道,不断丰富宣传方式。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经历了一个转型期,既由过去的注重依靠传统媒体,到现在的积极利用新兴媒体,更加重视新兴媒体网络的宣传作用,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同等重要,互为补充的宣传阵地,现在,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已经与数十家新闻媒体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宣传也由单一的报纸、广播拓展到现在的电视、刊物、各主统网站,形成字、声、图、象全方位、多形态的宣传报道态势,新闻宣传的力度和效果不断凸显。善待媒体、善用媒体,使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一直保持了蓬勃发展,积极向上的良好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