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动检察履职促进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18.04.2022  17:28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召开“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

提高政治站位

明确目标任务

以更有力的工作措施

促进专项活动走深走实
 


  4月15日,黑龙江检察院采取现场+视频形式召开全省检察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切实以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龙江全面全方位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部署的“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虽受疫情影响,但此项工作一直在推进中,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成立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做出具体工作安排。     就如何克服疫情影响,把思想、行动、举措与省委工作要求同频共振,高继明检察长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全省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是省委在精准分析省情、加力龙江发展的基础上,基于“龙江振兴发展正处在一个重要关口”这一科学判断,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省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地区和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龙江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落实好这一专项活动必须解决好“怎么看”、“怎么干”和“怎么办”的问题,以共识求务实、谋落实。   会议强调,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能力作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以广泛共识和思想自觉,凝聚起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要深刻认识抓好能力作风建设是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集中体现;是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响应省委号召、落实省委部署,服务和保障龙江经济尽快走上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的必然要求;是打造过硬本领、树立新风正气,为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证的迫切需要。   会议强调,务必明确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的重要抓手。对照省委实施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目标、明晰任务,理清脉络、突出重点,领会要义、抓住核心,立足检察职能,突出重点任务、把握重要抓手,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检察机关各环节、检察工作全过程。要抓实以“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活动和7个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1+7”(“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活动、“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学习型机关创建行动”、“重大决策部署督办落实行动”、“集中攻坚破难行动”、“机关工作质效提升行动”、“不良作风整治行动”、“正向引领激励行动”)综合性举措,切实推动全省广大检察干警转观念、提能力、改作风、促发展。   会议要求,务必强化推动落实,以更有力的工作措施促进专项活动走深走实。要通过“六个进一步深化”,即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以上率下、进一步深化素能提升、进一步深化依法能动履职、进一步深化从严管理、进一步深化组织领导,形成思想大洗礼、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的浓厚氛围,真正让过硬本领充分展现,让优良作风鲜活生动,让营商环境、发展环境清澈透明,更好地彰显检察担当、作出检察贡献。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压实推进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统筹兼顾、坚持常态长效的要求。
 
  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非省管二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省检察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及部分副职、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省检察官学院副院长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院、基层院班子成员和部分干警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