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精准 聚焦脱贫——全国扶贫日哈尔滨市脱贫攻坚综述

17.10.2017  18:05

10月17日是全国第四个扶贫日。自2016年国家启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来,哈尔滨市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民生和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为主线,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三通三有”为目标,以“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为途径,不断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各类资源、各种要素、各方力量向脱贫攻坚聚集,全力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组合拳,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坚持识别精准,解决“扶持谁”的问题。今年4月份,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按照坚持标准、自查自纠、限期完成、失职追责的工作原则,重点对贫困认定、帮扶落实、资金监管“三个关键环节”开展了脱贫攻坚“回头看”。经过“回头看”,进一步明确了贫困对象,找准了致贫原因。全市确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5737户76188人,其中脱贫户9938户21349人,未脱贫户为25799户54839人。从致贫主要原因看,因病致贫21847户45024人,占比61.13%;因残致贫4186户8710人,占比11.71%;因学致贫的632户1840人,占比1.77%;因灾致贫的355户872人,占比0.99%。经过脱贫攻坚“回头看”,尤其是经过到国务院扶贫办进行政策咨询,哈市确定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民选民定的识别原则,下放权限,规定各区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具体识别政策,突出“一个标准”,坚持“民选民定”,赋予基层自由裁量权,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该纳入的一个不少、确保不该纳入的坚决剔除。同时,按照省建档立卡信息管理要求,建立了精准扶持档案管理台账,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和市有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一户一档、规范管理。

(二)坚持责任精准,解决“谁来扶”的问题。建立了以党委政府为主导、行业部门为骨干、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落实了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的要求,落实了党委、政府一把手为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了行业部门的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能“分兵把守”、“各负其责”,形成了全市一盘棋,合力抓扶贫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各民主党派、工商团体、社会爱心人士,以“百企帮百村”、“冰城巧女行动”、“一帮一手拉手”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社会扶贫工作。目前,全市17名市级领导包保到县,502名机关干部组成163个驻村工作队,调整13家市属国有企业充实到帮扶队伍,103家企业425名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开展了对接扶贫,实现了贫困村帮扶全覆盖。同时,节前按照省扶贫办深化问题整改的要求,组成6个检查工作组,对12个区、县(市)2016年成效考核问题、2017年国家巡查反馈问题、审计查出问题“三本台账”及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落实问题防范责任单位、责任人,严防问题在哈市发生。在9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上,市委明确,在今年国家和省脱贫攻坚考核检查中,哪里出了问题,导致哈市被约谈,将对主要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三)坚持施策精准,解决“怎么扶”的问题。坚持以“两不愁、三保障”和“三通三有”等刚性指标为突破口,靶向定位、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解决“怎么扶”的问题。主要开展了“五大行动”。实施产业发展扶贫行动。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根本途径,建立了财政投入稳增长机制,2015-2017年,哈市本级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别为1900万元、2600万元、8538.3万元,年均增长112%,有效发挥了政府投入在产业项目发展上的引导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依托,以扶贫基地、转股分红、务工收入为纽带,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扶贫基地+贫困户”、“致富能人+扶贫基地+贫困户”、“村集体经济组织+贫困户”等模式,强化利益联结,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让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获得了更多的“政策红利”。实施教育培训扶贫行动。开展了教育扶贫工程,为864名经济困难家庭学前儿童资助保教费99.75万元,为8476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住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491万元,为131名低保家庭寄宿制学生发放就餐补贴3.28万元,为19100名家庭困难高中生发放1900万元助学金,免除了3534名高中学生学杂费8487万元,为3892名中职教育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389.2万元,减免31737名中职教育贫困学生学费4569.37万元。开展了劳动力培训就业工程,今年全市已开展农村各类实用技能人才培训107期9320人次,组织24名创业致富典型代表巡回宣讲13场,市电视台制作了16个农民创业典型专题片,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16万人。实施生态扶贫行动。开展了生态旅游工程,精心打造了宾县二龙山、香炉山和阿城区金龙山、松峰山等以森林狩猎、乡村体验、休闲度假项目为主的近郊森林旅游精品线,打造了通河铧子山、木兰香磨山、巴彦驿马山、大通河湿地、响水河漂流等以生态观光、采摘垂钓、观赏红叶项目为主的生态风景精品线,打造了五常龙凤山、凤凰山、延寿长寿山、尚志帽儿山、尚志亚布力等以避暑休闲、登山滑雪为主的特色旅游精品片区,形成了“一线一主题一亮点”,近城、沿江、沿路、靠园区、环景区串点连线、连线成片的旅游扶贫产业。大力开展了林下经济建设,重点发展食用菌、坚果、北药、苗木花卉和狐、貉、貂、獭兔、红山猪、林下黑猪等特色种养业,建设了毛皮生产加工基地、浆果储运基地、木制品加工基地和苇河木耳批发市场等种养加一体、产加销配套、农工商有机结合的产业体系。实施社会保障兜底扶贫行动。推进医疗保障工程,为7618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基本医疗个人缴费补助1416.53万元,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已享受医保待遇的贫困人口达16093人次,报销医疗费用4154.78万元,发放医疗救助3847人454.88万元。推进文化建设工程,按照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广场1000平方米的标准,投入420万元,新开工建设农村文化活动室、文化活动广场各28个,预计10月末完成。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工作,为605名散居孤儿按照每人每月700元标准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实施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每户补助3000元危房改造补助的基础上,今年提高到7500元,今年全市计划改造危房1.1万户,现已开工6300万户,竣工3100户。实施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投入36255.6万元,新建通村公路336公里,通村公路窄路面加宽162公里,新建维修桥涵31座627延长米,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99.3公里,通村班车通村率达到100%。强化了基层诊疗设施建设,建设县乡村卫生院、卫生室、监督所等56.6万平方米,为村级卫生室投入设备1336台(套),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毕业生637名,开展了市、县医院一对一帮扶长效机制。开展了农村安全饮水建设,由于省水利厅方案没有出台,市本级拟投入1783万元,计划解决55个贫困村屯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坚持操作精准,解决“如何退”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实施办法》,坚持以脱贫实效为依据,以贫困群众认可为标准,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规范操作、正向激励的工作原则,制定了脱贫退出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建立了贫困退出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单位不撤的长效激励机制。目前,哈市正在研究脱贫退出巩固政策,采取产业扶贫与政策兜底相结合、驻村帮扶与群众发动相结合、政策扶贫与自主脱贫相结合,通过种养结构调整扶贫、光伏发电扶贫、农村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创业就业劳务输出扶贫等多种举措,确保每一户、每一人脱贫退出都至少有一项扶持政策,在贫困人口“退的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退的稳”“退的踏实”。2017年,哈市按照庆伟书记到哈调研“哈市要率先启动,在全省做出样板”的指示要求,于4月24日提前全省一个月开展了脱贫攻坚“回头看”,重点对贫困认定、帮扶落实、资金监管“三个关键环节”,按据坚持标准、自查自纠、限期完成、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开展问题整改。经过“回头看”,全市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为100%,退出准确率为100%,贫困知晓率为98.09%,帮扶满意度为97.51%。群众对脱贫攻坚的认可度、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打赢脱贫攻坚站奠定了更为牢固的基础。

(五)坚持管理精准,解决“如何管”的问题。《黑龙江省扶贫开发条例》是全省扶贫开发以及管理活动的行动规范,也是哈市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指南。哈市研制“十三五”规划、老区建设实施意见、督查巡查实施办法、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措施过程中,都严格遵循《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哈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不走样。并依此建立了目标管理、成效考核、督查巡查三大管理体系。目标管理方面,按照全市“两个阶段、三步走”的总体部署,各区、县(市)依据攻坚任务,倒排工期,确定了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成效考核方面,出台了《区县(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将限时脱贫目标、精准扶贫内容和精准帮扶责任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重点,纳入县乡、帮扶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督查巡查方面,出台了《哈尔滨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实施办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把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减贫任务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整合及使用管理情况以及扶贫工作中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等情况纳入督查巡查范围,推进工作落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

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已经进入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按照省里的计划安排,今年年底,省级贫困县将要全部“摘帽”,哈市巴彦、木兰两县身在其列。现在,距年底仅剩3个多月,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责任重。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力争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更为扎实的成效。一是进一步夯实工作任务。根据“回头看”最新确认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转作风促高效,把握精准,以小见大,压实责任,研究制定详细的规划计划,明确脱贫攻坚“路线图”和“时间表”。二是进一步抓好民生保障。继续做好农村水、电、路、房以及医疗室、文化活动室、通村班车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继续推进教育、人社、卫计、民政、住建等政策落实,解决好贫困群众的基本民生保障。三是进一步抓好产业建设。结合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绿色食品产业、生态环境改造等政策,强化产业建设带动作用,着力发展特色种养扶贫和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等产业建设。四是进一步抓好培训宣传。深入推进“雨露计划”,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全部参加一次免费就业创业培训,做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加大身边好人、好事典型事例宣传,解决精神上的贫穷,摆脱“等靠要”思想和“以穷为荣”的错误观念。五是进一步抓好督查巡查。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减贫任务完成、扶贫项目实施、资金整合及使用管理等内容全部纳入督查巡查范围,确保扶贫工作成效。

为解决好全市超过60%的因病致贫问题,哈市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抓健康扶贫工作。

一是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大健康知识宣传,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促进活动,最大限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建立定期健康体检机制,每年为贫困人口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及时发现病情,避免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二是实施分类精准救治。建立因病致贫健康档案。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定期检查,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患病情况,按户建档,一人一卡。落实县包乡、乡包村、村包人“三包”责任制,重点强化乡村医生健康扶贫第一责任人作用。制定分类救治方案。对于不需要住院常年服药的,纳入门诊慢病管理范畴,逐人制定治疗方案,确定用药品种;对于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依据病情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分层次落实分级诊疗;对于常见病和大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实施集中救治一批,以县、乡医疗机构为主体,特殊病症履行转往省市医院手续,确保治疗效果;对于住院治疗后需要康复治疗的,视具体情况转回乡镇卫生院康复治疗或纳入门诊慢病由乡村医生签约管理,医药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三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医保补偿标准,加大个人参保缴费补助,适当放宽就医用药品种、检查项目和耗材标准,提高门诊、住院、重大疾病救助标准,建立兜底保障机制,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四是加强健康扶贫服务能力。完善“先诊疗、后付费”结算机制,由人社、民政等部门搞好测算,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每季度安排一定的预付资金,用于贫困户住院治疗资金周转,缓解患者和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建立贫困患者就医“绿色通道”,成立健康扶贫协调办公室,专门负责贫困人口优先挂号、检查、治病联络工作,落实免收挂号费、检查费、诊查费、检验费、手术费和床位费自付部分优惠10%的“一免五减”扶贫政策。加强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先期解决房屋面积不足和设备短缺问题。

五是加快健康扶贫信息化建设。推进城乡医保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建设,将医保信息管理平台、民政医疗救助结算系统、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和“兜底”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居民医保、医疗救助、“兜底”资金结算“一站式”即时结报。推进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加快市、县、乡医院间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及时组织有关专家会诊、作出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使贫困患者不出乡镇、不出县(市区)就能得到有效诊断治疗。

六是推进医联休和医共体建设。依托省、市三甲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与12个涉贫县级医院组建医联体,进行业务技术传帮带,对口帮扶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和薄弱科系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手术治疗能力。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与辖区乡镇卫生院建立医共体,优先选择具备一定区位优势的中心卫生院,将其打造成农村区域医疗中心。通过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引入医保政策杠杆加以撬动、引导和激励,打通医疗资源下沉通路,逐步形成立体化、网格化、多层次上下贯通的医疗扶贫格局。

(来源: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