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部署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15.12.2015  14:30
      近日,鸡西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鸡安办发[ 2015 ]号),认真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要求,部署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制定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做到责任落实、措施有效、执法严格、处罚有力、监管到位,确保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文件强调,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各县(市)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消防等执法人员,组建相对稳定的“打非”队伍,坚持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常规检查和暗访暗查,坚决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文件强调,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和责任。要密切部门协作配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大对城市、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管理,要对仓买、超市、食杂店内,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摊点,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发现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予以取缔。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责追究力度。

      文件强调,凡是在鸡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后方可实施。各单位燃放所需的烟花爆竹产品,要在当地有资质的批发企业购买,要保证燃放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燃放B级以上的大型烟花产品,要聘请有燃放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燃放,要确保燃放安全。

      文件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让广大消费者知道“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的危害。要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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