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法院四项措施培养学习型法官

17.02.2017  03:02

    绥芬河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法官队伍建设,注重法官素质提升,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做到业务精通,为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提供强有力保障。

    加强学习,营造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学习表率作用,通过带头学习推动全院干警学习。中层干部坚持做本庭室榜样,组织完成本部门学习任务,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式,勇于探索工作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果,提高调研成果水平,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完善培训,提高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岗位分类培训体系,全体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完成知识与技能的更新,适应审判形势发展需要。积极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类培训,增强法官驾驭庭审、分析论证、辨法析理和解决疑难复杂问题能力。邀请专家讲课,提高干警对法律的理解和认识,从而能正确适用法律。

    加强交流,实现能力互补。进一步强化审判人员相互间学习交流,根据各业务庭审判工作实际,由主管业务副院长主持,每月召开一次法官专业会议,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交流心得、经验,统一裁判尺度。同时通过法官专业会议,定期交流新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法律知识,为法官办案提供全面深入的咨询帮助。

    学以致用,服务地方经济。进一步要求干警学以致用,用以促学,把学习理论研究同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依托法官“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五进”活动,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审务进社区、进乡村,积极联系企业,走访重点骨干企业,延伸司法服务,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