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将建立民营医院“红黑名单”制度 过度医疗上“黑名单”

21.06.2014  13:19

  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我省将建立民营医院“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过度医疗、发布虚假广告、不合理收费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将记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我省目前正着手建立民营医院诚信档案,实行“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将诚实守信的民营医院列入“红名单”,建议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同时,把发布虚假广告、乱收费的医院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日前,省民营医疗机构协会、省诚信建设促进会还联合制定了《民营医疗机构诚信经营方案》。《方案》要求,所有民营医疗机构要规范医疗服务,严禁开展未经主管部门核准或未经科学验证的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要确保所有医生、护士及医技人员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杜绝自立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公开、透明,每日提供费用清单,让患者知晓消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