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集中执法检查活动结束

26.10.2019  17:03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日前,集中执法检查活动结束。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谷振春、范宏及秘书长于柏青分别带队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四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的方式开展,5个执法检查组在全省13个市(地)通过召开座谈会、“背对背”访谈、明察暗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条例》组织实施、优化政务环境、优化市场环境、优化法治环境等情况,同时委托统计机构对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问卷调查,为全面了解《条例》实施情况提供了数据支撑。

  执法检查组要求,对执法检查中各方面反映的典型案例和问题,各市(地)政府要追根溯源,及时反馈,着力推动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促进执法主体更好地找准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动《条例》全面有效实施,用法治的力量保障和推动营商环境的持续好转。

  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及法律专家参加执法检查。

  据悉,执法检查报告将提请12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作者:闫紫谦)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