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为龙江经济带来的红利可期

04.11.2016  15:40

  王钊 黑龙江日报记者马云霄

  省国税局9月份数据显示,自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至9月30日,我省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保险、生活服务等四大行业试点纳税人自身实现减税2.98亿元,下游一般纳税人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累计新增抵扣税额5.26亿元。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试点以来,“只减不增”的目标已全面落地,四大行业以及26个细化小行业已全部实现减税。

  减税效应明显纳税人整体反映良好

  今年“两会”提出“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本轮实施营改增的四大行业,细分到26个小行业,减负是最核心的目标。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和过渡,‘只减不增’的目标已全面落地。”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收管理处负责人吴祥才说:“从目前统计数据看,纳税人税负下降成为绝大多数,我省四大行业20.51万户试点纳税人中,税负下降或持平户数达到了98.9%,且随着时间的延长,改革效应将会越来越大。”

  “营改增”减税措施为企业“松绑”,使得企业有更多资金用于投资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黑龙江汇良餐厅食品有限公司(麦当劳)的财务人员丁勇表示:“营改增后,6%的增值税税率虽较5%的营业税税率表面上有所提高,但由于计税方式不同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企业实际税负确实下降了。今年5~8月,我们实际缴纳增值税27.61万元,由于新增店面,购进设备、进行装修及相应的食品材料都取得了进项税,所以如果按原测算营业税330.91万元缴纳,企业税额下降303.31万元。根据我们测算,预计营改增全年减税规模将达到700万元左右,不但大幅度地减轻了企业负担、很大程度上减轻当前餐饮业的压力,更使得我们有更加充裕的资金用于改善服务质量和扩大经营规模,促使整个餐饮产业链升级完善。”

  “‘营改增’初期,我们担心建筑业试点纳税人因采购分散、人工费用高等问题会造成企业抵扣不足、税负上升,多亏国税部门主动上门服务,为我们介绍简易计税办法,新项目采取清包工、甲供材方式的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的国家政策,不但减轻了我们的税负,更为我们更好地运用抵扣机制、规范企业经营提供了好的思路。”大庆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王祥明介绍,该企业财务报表显示,5~8月企业实现销售额6.97亿元,应纳增值税税额2069.78万元,与测算缴纳营业税2158.09万元相比,税额下降88.31万元。

  省国税局局长张有乾说:“随着‘营改增’减负效应不断显现,税收收入短期内会出现下降,但这是用短期税收收入的‘减’来换取经济持续发展势能的‘增’,部分企业快速发展必将反过来为经济贡献更多的税源,‘营改增’为我省经济带来的红利可期。”

  促进转型升级企业产业链更加完善

  当前,我省正处于改革振兴、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因此,“营改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功效备受社会各界期待。调查发现,在营改增政策激励下,一大批企业不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轻装上阵、快速发展。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财务负责人杨佳介绍,该企业以发电为主要经营收入,2013年8月1日以后营改增对企业主要的影响就是燃煤运费抵扣税率增大由原来的7%增加到现在的11%,今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扩大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涉及的在建工程(不动产)、直接金融服务(手续费)、保险服务、住宿服务等业务也纳入试点范围,使企业新增加可抵扣进项税额462.20万,增值税缴纳由原来的7500万元减少到7037.80万元,增加利润462.20万元。该企业财务负责人欣喜地表示:“我们企业筹划在2017年底对市里部分地区实施供热改造,预计总投资额为15.25亿元,其中建筑安装费用预计为2.4亿元,预计将抵扣进项税2640万元,将大幅度降低企业的成本。”

  “营改增”的效应不仅体现在减负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由于增值税具有链条抵扣的特征,也倒逼企业选择更加正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促使企业的上下游形成了日趋规范的产业链条,企业管理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七台河市通达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春林说:“要想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更大红利,要求我们企业自身改变原有的经营方式。首先就是对原来只看售价、不看供应商资质的方式要摒弃。在选择供应商时除了考虑材料价格、质量外,还应该考虑供应商税收资质。其次,营改增后,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11%,对于下游房地产行业也是利好消息,11%的增值税可以抵扣非常有利于减税。因此我们可以把握契机,争取更大的发展。”

  服务更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营改增’不仅是国家经济的一次重大改革实践,更是对国税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水平的一次重要考量,确保政策落地生效、更好地服务全省试点纳税人,国税局责无旁贷。”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孙文科表示。

  “营改增”后,我省安保行业提出,由于安保公司成本主要以人力支出为主,能够取得的进项税额较少,可能会存在税负增加的可能,提出能否比照劳务派遣公司实行差额征税,减轻企业负担。针对此问题,省国税局在财政部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积极介绍了安保公司与劳务派遣业务经营的相似性,建议给予安保行业差额征税的政策支持,同时也将此意见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反映,6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政策的通知》,明确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执行,为企业解决了经营发展的实质问题。

  记者在省国税局了解到,自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国税系统新增210个“营改增”申报专用窗口及绿色通道,新建应急办税场所67个,改建扩建办税服务厅29个,增加窗口人数660人;全省成立志愿者服务队211支,志愿者达4972余人,累计服务总时间37446小时,确保了准备、开票、申报、分析及后续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这些数据是枯燥的,但每一个数字的背后体现着忠诚、凝结着心血,展示了全省国税干部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铁军风采。

  (据黑龙江日报)

编辑:孙姗姗